中科院採購M68A2 105公厘低後座力戰車砲,代理商明雯公司未如期交貨,雙方對簿公堂,目前官司進入三審。(合成畫面/取自青年日報、網路)
據指出,陸軍已明確告知軍備局,因105公厘輪型戰車砲火力不足,即使D3樣車研製完成,陸軍也不會買單,代表該研製案劃下休止符,但該案由中科院委廠商向美商購兩門M-68A2 105mm低後座力戰車砲,因戰車砲延遲交貨,中科院不收與廠商鬧翻上法院,經初審中科院勝訴,但二審則是廠商勝訴,目前官司進入三審階段,雖研製案已結束,但官司仍持續進行中。
軍備局「獵豹專案」從2019年至2023年,以5年時間試製兩輛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原型車,全案區分為三大部分,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2廠作為主合約商,擔任系統整合、測試評估以及開發新彈藥;中科院勇虎計劃室負責整合戰車砲、砲塔與射控系統;而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9廠(原兵整中心)負責八輪甲車底盤以及抗彈鋼板。
當時軍備局202廠與中科院「勇虎計劃室」評估後,選擇以商購模式從國外引進適合的105mm戰車砲設計,並採取「內購內獲」(中科院開標由得標代理商向原廠購買,再提供給中科院)商購案,並選擇美國沃特夫利特兵工廠M-68A2 105mm低後座力戰車砲後,2020年7月由明雯公司得標採購。
因此為武器商購案,程序比軍購案要繁瑣且耗時更多,結果因明雯公司與中科院「勇虎計劃室」為交貨時程發生糾紛,明雯公司依疫情期間可展延交貨時間,但中科院認為是該公司根本還未完成採購,也就是在期限內採購到兩門戰車砲,因此依合約期限終止契約,並提出求償,雙方因而對簿公堂。該民事官司初審法官認為明雯公司未完成採購戰車砲而判中科院勝訴,但經上訴高院法官檢視所有證據後認定明雯公司完成採購並在美交貨,判定中科院敗訴,該官司經中科院上訴到最高法院,目前還在審理中。
不過,因中科院無法取得兩門M-68A2 105mm低後座力戰車砲後,軍備局啟動「替代方案」,從CM-11勇虎戰車取得戰車砲後,軍備局202廠生產的砲身低後座力制退復進機,來取代向美採購的戰車砲,並依此完成「獵豹專案」的D1、D2樣車進行各項的射擊測試。軍備局也採購更新生產戰車砲相關設備與協力廠商生產砲管鋼材,以備量產時加入生產線,但隨著陸軍不接受105公厘輪型戰車而沒有量產訂單,這些設備是否會閒置則要看軍備局提出的新的研製計劃。(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