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代號「太武山三號專案」以軍購方式,由美方進行20架C-130運輸機性能提升案。(資料照片/朱明攝)
空軍代號「太武山三號專案」以軍購方式,由美方進行20架C-130運輸機性能提升案(19架C-130H、1架C-130HE),據了解,因空軍考量動力性能方案,加入更新八葉螺旋槳的80具T56-A-427發動機等項目,這項變更所需費用超過幾十億元,空軍原編列135億餘元預算無法支應;空軍與在美空軍商討後,美方要求在6月底前需要重新報價,同時也必須指定系統整合主合約商後,美空軍專案管理人員方能啟動軍售後續的相關作業。
據了解,空軍編列135億餘元計劃從今年起到2030年以6年期程,進行20架C-130運輸機性能提升案,但空軍去年底為提升動力效能,加入更新螺旋槳由四葉改為八葉的項目後,因四葉螺旋槳是用於T56-A-15型號發動機,八葉螺旋槳則是用於T56-A-427型號發動機,該發動機與E-2K空中預警機發動機同款,也就是要換八葉螺旋槳,相對要更換發動機,經空軍初估20架這80具發動機等相關設備費用,因所需預算高達幾十億元,「太武山三號」編列135億餘元預算根本不夠用,因此空軍規劃是再開一個專案預算,用於更新C-130運輸機八葉螺旋槳與發動機的項目。
另外,目前空軍P-3C反潛機使用的是四葉螺旋槳T56-A-14發動機,C-130H運輸機使用的是四葉螺旋槳T56-A-15發動機,E-2K空中預警機使用的是八葉螺旋槳的T56-A-427發動機,C-130H運輸機要更新為八葉螺旋槳的T56-A-427發動機早就有後勤維保系統是沒有問題。
雖空軍規劃另開新案預算用於C-130運輸機更新發動機,據了解,美方則表達都是同屬一個性能提升的軍購案應合併進行,因此空軍去(2024)年向美方發出邀價書(LOR for P&A)就此作廢,並請我空軍在6月底前重新報價,同時再次提空軍必須指定系統整合商後,美空軍專案管理人員方能啟動相關的作業。
C-130運輸機性能提升案之所以複雜,主因是空軍規劃升級重點為「整合座艙介面的數位化」、「增進海上搜救能力」及「模擬機」3大類主要項目,包括「全球精準定位」、「機位回報」、「安全避撞」等系統,並未有機體結構翻修項目,這就讓飛機製造商美洛馬公司無法成為主合約商,需從系統裝備商中去找主合約商,來進行各項裝備的整合。
據了解,美空軍目前大部分都是採購新型的C-130J運輸機,早期採購的C-130運輸機曾進行過兩次M1與M2的升級案,其中M2升級是10多年前將機艙內部系統全面數位化,而升級案是分別由L3 Technologies公司等公司承攬,並不是製造商洛馬公司。另外,美國空軍、海軍和海岸巡防隊共訂購C-130H運輸機超過300架,過去所進行的性能提升案,只要有機體結構翻修項目,大部分是由製造商洛馬公司擔任主合約商,若沒有就由各單位自行選定系統商作主合約商進行性能提升案。就是有這麼多的選擇方案,美方才會向我空軍表達,一定要我方選定廠商為主合約商後,美方才會依此進行後續作業。再者,美空軍並未有FAA適航認證的手續,該部分需由我方自行解決。
據了解,就因為空軍加入更新八葉螺旋槳的T56-A-427型號發動機項目,與去年向美方發出邀價書(LOR for P&A)就完全不適用而作廢,空軍需將這80具發動機等相關設備費用加入後要重新報價,美方也明確表達希望在我空軍能在6月底完成重新報價,與指定主合約商後,這才能進行軍售的後續作業。(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