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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沒收新制第一槍 特偵組開追308億元拉法葉艦贓款

盧禮賓 2016年07月12日 19:16:00
海軍向法國購買的拉法葉艦,遭已故軍火商汪傳浦不法收取高達9.6億美元佣金,如今刑法沒收新制上路,讓特偵組有了尚方寶劍向其家人、公司追討。(翻攝自維基百科)

海軍向法國購買的拉法葉艦,遭已故軍火商汪傳浦不法收取高達9.6億美元佣金,如今刑法沒收新制上路,讓特偵組有了尚方寶劍向其家人、公司追討。(翻攝自維基百科)

刑法沒收新制今年7月1日實施,被瑞士等國凍結長達15年的拉法葉艦佣金弊案不法所得9.6億餘美元(約新台幣308億元)贓款,後續追討有了重大突破。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第一時間援引新法「開第一槍」,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所涉收受佣金,且因可擴及沒收移轉至第三人的不法所得,汪家人、公司名下資產都是追討對象,對國人來說,正義稍獲伸張。

 

黑心油案助攻 追討有據

前年黑心食品猖獗,無良廠商牟取暴利,卻因我國現行普通刑法的沒收規定的漏洞,無法徹底有效沒收廠商以及第三人的不法所得,難以達到嚇阻犯罪的預防效果,實現公平正義,全民受害。

 

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最大變革在於「沒收」制度「去從刑化」,確認沒收是獨立的法律效果,意即在沒有主刑判決的情況下,仍可單獨宣告沒收,且因不再具有刑罰性質,可採取無罪責沒收、第三人沒收、甚至追徵等。

 

新法原本是衝著食安而來,拉法葉艦案反而成了新法實施後,最先「受惠」的案件,追討行動終於啟動。

已故軍火商汪傅浦收取不法佣金9.6億美元,如今沒收新制通過後,特偵組可依法向其家人及公司追討。(刑事警察局提供)

拉法葉艦案因軍火商汪傳浦未到案被通緝,法院無法判決,他在瑞士等國的佣金贓款雖然被凍結,我方卻遲遲無法請求歸還,一拖就是15年。

 

新法實施後,問題迎刃而解,即使法院沒對汪傳浦做出判決,仍可裁定單獨宣告沒收他的財產,但後續須透過瑞士司法互助,執行台灣法院的沒收裁定。雖然汪傳浦去年病逝,他的妻小繼承財產,也將難以逃避追討。

 

在黑心食品廠商方面的追償也有突破。味全混油案,高檢署智財分署7月1日也向智財法院聲請查扣被台北地院認定不法所得8,200萬元,以確保判決確定後得以執行沒收。

 

詐騙贓款孝親 法院追回

除了拉法葉艦案、重大食安案件,另與民眾息息相關的詐騙集團犯罪,桃園地檢署也採取行動,針對詐騙集團成員江姓男子用黑心錢孝親買屋贈母,聲請沒收。

 

檢方指出,江姓男子等66人共組跨境電信詐騙集團,共同詐騙大陸地區人民財物,由取款車手在大陸提領贓款,轉存至大陸人頭帳戶,利用台中市租屋處作為工作機房,以網路銀行將贓款轉入指定的大陸地下匯兌業者帳戶,再由配合的台灣地下匯兌業者提領現金,依約定比例朋分,以此方式洗錢,隱匿犯罪所得。

 

江於2009年11月,以詐騙得購買台中市北屯區的房屋,無償登記在母親名下,企圖規避查緝。2010年6月檢警搜索破獲,查扣江母名下的房屋及江新台幣5,977萬元、人民幣3.9萬餘等財物。

 

該案經檢方於2011年7月提起公訴。至於犯罪所得,江母雖非本案犯罪行為人,但名下房屋是因兒子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而無償取得,以及江犯罪所得鉅額現款,通通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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