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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張博雅對彈劾案記名投票態度生變 原公開支持如今保留

蔡慧貞 2018年05月08日 09:34:00
新任監委提案修改「監察法施行細則」,將彈劾審查會由無記名改為記名投票,監察院長張博雅態度從支持轉為保留。(攝影:蘇郁晴)

新任監委提案修改「監察法施行細則」,將彈劾審查會由無記名改為記名投票,監察院長張博雅態度從支持轉為保留。(攝影:蘇郁晴)

新任監委提案修改「監察法施行細則」,要將彈劾審查會由無記名改為記名投票,相關修正案已討論了三個月,遲遲無法底定,監察院長張博雅對此案態度是關鍵!不過,在新任監委們努力不懈的持續會議討論後,原本只有12位監委提案連署支持彈劾案記名投票主張,如今已打破新舊監委立場主張不同的藩籬,亦獲多位具法學背景的舊任監委們支持了。

 

實際上,在2014年7月,立法院當時就監察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孫大川進行資格審查時,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曾詢問二人,「是否贊成未來將彈劾案的投票改為記名投票?」張博雅當時回答時,「這不是我個要改就可以改,而是應該要廣徵各方意見,分析利弊得失」,但她也表明,「我個人不反對」;而孫大川也公開說,對彈劾案記名投票表示贊同。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如圖),曾就監察院未來彈劾案的投票改為記名投票,詢問當時監察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是否支持,張回應表明「我個人不反對。」(圖片取自陳怡潔臉書)

 

但監察院近三個月來因新任監委們提出的監察院施行細則修正案爭論了三個月,新舊監委們均不約而同地發覺,監察院長張博雅在主持院會、談話會討論彈劾記名投票案的態度出見微妙變化。

 

新任監委不耐張博雅拖延  力主六月院會見真章

 

實際上,近三個月有關修改監察院施行細則案,監察院已召開多場會議,但始終議而不決,令提案和連署監委們十分不滿,在上週二的談話會上,監察院長張博雅主持,面對會中新舊監委們依然爭論不休,張博雅儘管未明確表達對此修正案立場,但在會中特意強調,「我是院長不參加彈劾審查會,所以壓力不會在我身上,但大家應該要考量彈劾的行使要審慎」,言下之意,她意接受部分監委主張彈劾案記名表決會讓參與審查會的監委們有壓力的說法。

 

張博雅甚至還指示了監察院秘書處提出了所謂「折衷方案」,就是彈劾案採記名投票,但等到整個彈劾案到了司法院職務法庭確定懲處後再公布彈劾案的同意、不同意票結果等但此一方案,讓新任監委們完全不能接受,認為監察院的彈劾案投票結果要等到司法院的公務員懲處認定後才公布,無疑是監察院自我矮化職權;而張博雅在上周談話會中一度還建議大家在一個月談話會繼續討論討論,不過新任監委們不耐張博雅採取拖字訣,力主下個月院會見真章。

 

彈劾審查會採記名表決 部分監委表明壓力大

 

亦有資深監委暗以黃世銘彈劾案的審查過程為例,強調「記名投票」真的會讓監委們壓力很大。一資深監委曾在會中表示,大家都知道有一個案子,在當時召開彈劾審查會前,各方壓力都很大,當時無論是總統府還是立法院,都給監委們很大的壓力,如果當時彈劾審查會是記名表決的話,面對外界的關注壓力根本無人能擋,最後審查結果可能會有不同。

 

有資深監委表示,監察院若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會讓監委們壓力很大,最後審查結果可能也會有不同。圖為黃世銘因洩密案赴北檢出庭。(攝影:葉信菉)

 

支持彈劾案記名投票 新舊監委立場不是壁壘分明

 

不過,經過多次會議的討論,其實監察院內對於「監察院施行細則」修正案已有共識,支持記名表決的監委們均傾向此一修正方案,即「無記名投票表決改為記名表決,並公布審查會的表決同意、不同意票數,同時比照司法院大法官釋憲,還可公布不同意見書、協同意見書等」。

 

因上週談話會中提案監委蔡崇義認為此案不應再拖延,將在六月份的院會中確定,甚至揚言不排除表決定案。以目前監察院含正副院長有29位監委,11位蔡英文總統提名的新任監委和18位由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舊任監委,以新舊任監委論,新任監委們主張的彈劾審查會記名投票案若在院會中表決,似乎全無勝算,但其實不然,新舊監委們對於支持彈劾案記名投票一事的立場並非以新舊監委之分而壁壘分明。

 

提案監委蔡崇義認為此案不應再拖延,將在六月份院會中確定,甚至揚言不排除表決定案。(攝影:李昆翰)

 

新任監委拉票成功 修正案可望獲過半支持

 

「監察法施行細則修正案」計有一名監委提案,11名監委連署支持,亦即該案已有12名監委表態支持,這其中就包括了舊監委王美玉的參與連署,實際上,監察院2016年調查「復興航空南港空難事件」,當時調查監委王美玉、仉桂美提案彈劾鎩羽而歸,其時監委王美玉則有感而發地公開呼籲說,行使彈劾權應該要記名投票,「任何事不能躲在機密底下,天底下沒有永遠的機密,機密總有解密的一天」,監察法應該與時俱進檢討,監委行使彈劾權應該要記名投票,對社會大眾有交代、對歷史負責接受人民檢驗。而仉桂美當時也表示,她個人支持王美玉看法,彈劾案必須要記名,這樣才無損委員們的專業。

 

實際上,在監察院有關討論彈劾案應否記名投票的會議中,王美玉和仉桂美二人至今仍不改她們當年主張,仉桂美亦主張彈劾案應記名投票,但需有配套,對於反對彈劾監委可以提出不同意見書,亦表支持,而且她曾多次調查爭議案件提案彈劾未過,令她為之氣結,可說是深受現行彈劾審查會無記名表決弊端之害。另在舊任監委中,亦有多位具有法學專業背景監委亦在多次會議討論後願意表態支持彈劾案記名投票。

 

因此監察院內部評估,儘管監察院例來在院會中對於提案往往以共識決處理,如今有關彈劾案記名投票案極可能在下次院會中採表決方式處理,儘管支持、反對的監委們勢均力敵,不過,以近來會議發言狀況來看,記名投票案獲新舊監委們過半支持通過的可能性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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