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機關延攬民間人才 綠營有雜音

鄭閔聲 2016年10月23日 12:20:00
蔡英文總統召開召開的第二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敲定,讓三級機關首長引進民間人才,但引來綠委持不同意見。(總統府提供)

蔡英文總統召開召開的第二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敲定,讓三級機關首長引進民間人才,但引來綠委持不同意見。(總統府提供)

10月11日,蔡英文總統召開的第二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敲定,將由行政院人事總處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讓一定比例三級機關首長得採政務任用,以便政府引進外部人才。儘管這項決策檯面上並未出現太多雜音,卻有立委私下批評,「在同場會議決定補提監委、又放寬任命政務官範圍,勢必會被聯想為『分位子』,就算政策方向是對的,時間點難道不能暫緩一點?」

 

儘管這項政策是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在會中報告,強調人才晉用制度重點在「強化政府專業」,而非「保障內部升遷」,才拍板定案。但事實上,早在9月底,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等人就曾連署提出修法版本,要讓政府用人更具彈性。

 

強化政府專業 延攬民間人才

 

根據段宜康版修法草案,要將現行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8條條文中「三級機關首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規定得列政務職務者,其餘應為常務職務。」調整為「三級機關首長除性質特殊得僅列常務職務外,列政務或常務職務。」也就是說,除了法律有明定「不得使用非公務人員擔任首長」的機關,一概可引進外部人才擔任首長。

 

然而,行政院最終敲定、並且帶到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報告的版本,對政務任用三級機關首長比例設下天花板、並明定僅符合「負責政策擬議、預算規模高,影響施政重大」等條件的機關,才採政務、常務雙軌任用制,至於哪些機關符合條件,則授權行政院規劃。據了解,是因政院擔心「全面開放」可能打擊公務體系士氣、產生反效果,才做出折衷方案。

 

開放政務官任三級機關首長 綠委有異議

 

儘管最終拍板的修法版本,比起原本立委提案已明顯「限縮衝擊」,但仍有人對這項政策有不同意見。曾在高雄市文化局與新聞處長任內與文官共事的立委管碧玲就認為,三級機關首長,應該是長期熟悉所屬業務,能在基層公務員與政務官之間扮演承上啟下功能的職務,因此,她對開放政務官擔任三級機關首長的功能,持保留態度。

 

為避免有位子不夠分雜音之虞,管碧玲認為,行政院可授權各部會自行決定機關引外部專業人才,透過《組織法》開放政務官出任首長。(翻攝自管碧玲臉書)

 

管碧玲指出,政府開放三級機關首長採政務任用,形同先入為主認定台灣的公務員不夠好,但她認為,讓文官變得更好,是政務官的重要責任之一。管碧玲認為,體育、文化、資訊、觀光等機關,確實需要引進外部人才,基於兼顧公務體系穩定與活化政府效能,她建議,行政院可授權各部會自行決定哪些機關應引進外部專業人才,再透過《組織法》開放政務官出任首長。

 

不願具名的立委則表示,「引進業界人才、活化政府效能」是所有人都能支持的政策方向,例如:政務委員唐鳳上任後就為行政院帶來許多新氣象;然而,選在同一天宣布開放三級機關首長政務任用與補提名監委,時機點相當尷尬,後續才引發「位子不夠分」的批評,模糊政策美意,行政部門未來應該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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