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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被害者的距離】小燈泡案律師陳孟秀:如常生活是最無聲的痛

王怡蓁 2019年05月02日 11:59:00
小燈泡父母的委任律師陳孟秀,今年2月也接任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孟秀日前一篇投書《我們與被害者的距離中》道出,撫慰被害者及其家屬的方法絕對不只死刑一種。(取自陳孟秀臉書)

小燈泡父母的委任律師陳孟秀,今年2月也接任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孟秀日前一篇投書《我們與被害者的距離中》道出,撫慰被害者及其家屬的方法絕對不只死刑一種。(取自陳孟秀臉書)

《我們與惡的距離》戲劇中,呈現了無差別殺人事件中的加害者、被害者家庭,也深入刻畫精神障礙者在社會面臨的困境。戲劇難免令人與台灣近年的重大刑案產生連結。

 

2016年3月28日,年僅3歲的劉姓女童(小燈泡)在母親王婉諭面前,遭遇隨機殺人事件。案發後,被稱為小燈泡媽媽的王婉諭,無論是面對媒體,還是出庭時,總是理性、清楚地表達自己的訴求,也被稱為「非典型的受害者」。

 

在媒體上,受害者家庭的樣貌總是比加害者模糊許多,但《與惡》劇中,描寫了受害者家庭面臨的困境。飾演劉喬安的賈靜雯,面臨兒子在隨機殺人事件中喪生的痛苦,一度失去了母職的能力,陷入巨大的悲傷中,以酒精和工作麻痺自己。

 

小燈泡父母的委任律師陳孟秀,今年2月也接任時代力量秘書長。甫見面,陳孟秀說,小燈泡父母還沒看過《與惡》,雖然知道劇成功讓大眾關注到加害者與受害者的議題,但要看這部戲劇,對他們來說,還有點困難。

 

在劇中,呈現出的被害者樣態,除了宋喬安母親角色的失職,還有其他受害家庭出來吶喊、丟雞蛋的畫面。在陳孟秀所接手的案件中,被害人並非都是相同的樣態,宋喬安被刻畫成失職的母親角色,似乎也將被害者貼上標籤。

 

在陳孟秀所接手的案件中,被害人並非都是相同的樣態,《與惡》劇中劉喬安被刻畫成失職的母親角色,似乎也將被害者貼上標籤。(取自《與惡》粉絲團)

 

 

接受失去、維持生活 受害家庭連恨的心力都沒

 

陳孟秀認為,也許有被害人真的如劇中呈現那般,但大眾容易將劇中角色視為被害人代表,她想讓大眾了解的是,許多被害家庭努力維持生活的樣貌。

 

「大家想像中的被害者跟家屬就是很恨或是很生氣,但很多被害家庭的痛苦不是那麼外放,他們要先接受家裡少了一個人的事實,光是這件事,就要走上很久的時間。同時也要繼續過生活,可能還有房貸要還,也要繼續上班,像在小燈泡家中,小燈泡媽媽也有情緒也會悲傷,但同時她還有三個孩子,她要先想辦法顧好三個小孩。」

 

陳孟秀說:「那是一條無聲的復原之路。」

 

在事件發生後,受害者家屬面臨一連串的司法程序以及要做的事,無論是警詢還是辦後事,這些都一再提醒家屬,家裡少了一個人。陳孟秀說,她協助的許多案例中,家屬在這些司法程序中感到茫然,只能不斷提問,很無助,甚至很難感受到程序中人性化的一面。提到犯罪被害保護人協會(犯保)的協助,陳孟秀肯定犯保的設立,但她認為,可以根據不同的個案作更細緻的協助,建立與被害家屬的信任感後,才能更妥適的協助被害家庭。

 

「小燈泡這個案子的主要目的就不只是訴訟,而是希望社會改變,藉由這個案子,可以了解無差別殺人事件的成因、王嫌的犯罪動機以及司法程序如何協助被害者家屬」陳孟秀說。

 

陳孟秀表示,小燈泡這個案子的主要目的是希望社會改變,藉由這個案子,可以了解無差別殺人事件的成因;圖為小燈泡媽媽王婉諭。(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談到案發至今3年了,是否有達到這些目標?她認為,社會有改變,也看到很多討論,但國家好像還沒有更多實質動作,至今都只有個案的故事,但應該建立資料庫,才能理解犯罪的成因。

 

「小燈泡父母及律師團都很常被問『那你覺得要怎麼做?』」陳孟秀說,資源不在他們手中,他們不應該代表全民來回答,應該是問國家該怎麼做,又做到了什麼。但協助到現在,她認為,司法很努力探究王嫌的生命歷程,鑑定報告也很努力想呈現王嫌的樣貌。她直言,以上這些也許不是司法必須要做的事,但現在也只能透過司法才能做到了。

 

「小燈泡父母不想被當成VIP,而是透過這個案子,建立制度,也許是父母的發聲有了迴響,但其他許多個案並沒有做到那麼細緻,如果這是一件那麼重要的事,就應該落實到每個案件,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陳孟秀說。

 

 

對精神病有成見 恐慌對立反讓情況惡化

 

《與惡》劇中,患有思覺失調疾病的年輕導演應思聰(林哲熹飾)闖進幼兒園拍攝影片,意外引起騷動,媒體、家長及警方認為幼兒園可能遭精神病患挾持。陳孟秀回憶起這段內容,她說,劇中呈現了幼兒園小孩不害怕應思聰,因為他沒有傷人意圖,反而是圍觀的人極為害怕,劇中藉此點出了社會對精神疾病患者的恐懼。

 

由於小燈泡案中的王嫌也患有思覺失調症,無論是在劇裡還是劇外都呈現出,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欠缺認知。陳孟秀認為,台灣社會對於精神疾病認識不足,容易對於精神疾病感到恐懼,在小燈泡案來說就是明顯的案例,在醫師的鑑定及出庭過程可發現,王嫌服藥後病情似乎有改善,但在看守所中缺乏良好的醫療資源,王嫌病識感也不足,加上王嫌父母對精神疾病的觀念不夠,甚至要求王嫌不要吃藥,會傷身,這樣的情況下,無助於解決問題,「很像兩群人在拔河,不知道要往哪個方向去。」

 

精神障礙者與家屬面臨許多困境,家屬長期照顧病患,卻缺乏社會資源,陳孟秀認為,國家應多給予支持,減輕照顧者的負擔,不然整個家庭都被困住。在社會發展快速變遷下,現代人罹患精神疾病的可能性變高,但精神疾病的標籤,造成許多家庭不敢或不知道怎麼求助。

 

 

有病不可恥 但台灣人病識感不足

 

陳孟秀看到國外的照護經驗,她認為應該多增加社區醫療服務,不屬於嚴重病人,就可以尋求社區醫療的協助,申請日間照護等服務,讓家屬也有喘息的機會,由國家來支持這些精障者家庭。

 

據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我國全民健保醫療統計資料中,關於精神、行為和神經發展疾患的就診人數為2,638,382人,超過我國人口的十分之一,而思覺失調症的就診人數也有152,110人,但其中,有多少沒就醫的黑數,並不得而知。

 

雖然,精神病患的犯罪率並沒有比較高,卻常被社會異樣對待。陳孟秀認為,因為大眾對於精神疾病不理解,才會產生恐懼,甚至有延誤就醫或不敢就醫的情況。在陳孟秀接觸的案例中,有些思覺失調症患者的狀況沒被發現,拖延了一到兩年才就診,患者因為幻聽,說誰對他不好,講他壞話,這些行為其實都是徵兆,卻被家人當成人際關係不佳。

 

陳孟秀指出,精神病患的犯罪率並沒有比較高,卻常被社會異樣對待;圖左為《與惡》劇中罹患思覺失調症的角色應思聰。(取自《與惡》粉絲團)

 

 

誰會要骨折的人看開? 別忽視「心理的傷」

 

「心理、精神生病,跟其他疾病一樣,都是生病,應該平行對待,我們會關心感冒、得癌症的人,問他看醫生了嗎?卻不會叫心理生病的人去看醫生」陳孟秀說,人們很難接受自己或親屬得了精神疾病,甚至在確診後,還會抗拒,將疾病歸因於祖先的問題或到處求神拜佛,造成治療的延誤。

 

陳孟秀說,人們經常對長得「不一樣」的人產生抗拒,從她以樂生療養院為主題撰寫論文以及後來擔任院民的律師的過程,深切體會到這點。

 

「我身邊很多朋友聽我說過樂生院民的故事,他們就說也想多了解,但真的跟我到了樂生以後,看到院民的模樣卻害怕,不自覺後退,但多相處幾次以後,就知道院民跟我們沒什麼不一樣。」陳孟秀說。

 

 

用錢賠不了的痛 先理解「為什麼」才談原諒

 

在擔任被害家庭的律師角色上,陳孟秀認為最重要的是傾聽、理解被害家庭的需求,讓當事人清楚了解接下來要面臨的程序,找到互相對話的頻率。先聽見當事人的憤怒跟情緒,才有可能帶著他的立場跟對方溝通。她說台灣人很重視「真誠」,在許多案件中,賠償金雖然重要,但並非重點,有時對方道歉了,但被害家庭感受不到誠意,又或者說,對方有什麼苦衷沒說出來,當知道對方「為什麼」做出這樣的事後,有時反而能夠理解,甚至才會走到原諒。

 

在國家角色上能做到什麼?陳孟秀認為,大家都很努力,但在精神疾病的衛教上似乎還有待加強。她說政府不斷高舉社會安全網的重要性,但在補破網的同時,國家可以多嘗試不同的方案。總歸一句,她認為社會普遍漠視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就像劇中的應思聰,一開始沒有病識感,也抗拒到醫院甚至吃藥,面對精神疾病,他怨嘆著問:「為什麼是我啊?」

 

在擔任被害家庭的律師角色上,陳孟秀認為最重要的是傾聽、理解被害家庭的需求。(攝影:羅佳蓉)

 

 

防小燈泡悲劇重演 從認知精神疾病開始

 

《與惡》劇末,應思聰學會與疾病共存,看似理想的狀態,是否可能存在。陳孟秀坦言,現在的台灣社會好像有點難達到,「精神疾病不是光靠努力就會好。像人罹患一些感染型的疾病,我們應該不會跟病人說,你努力就會好起來,但罹患精神疾病,卻叫他努力就會好。」陳孟秀認為,台灣人很少尋求專業者的協助,但應該鼓勵大家,遇到人生中重大的問題時,不要將問題留著,而是找專業人士協助。

 

陳孟秀說:「小燈泡案很特別的是,當每個被害家庭都想知道『為什麼』的時候,有時候很難說清楚,甚至來不及探究成因,加害者就被執行了。小燈泡父母很努力地用每一次面對媒體,還有在司法程序的機會,說清楚她們想探究成因,才有避免下一次悲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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