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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很酸】連續上班33小時值班費70元 全台法警爆過勞危機

王怡蓁 2019年06月16日 09:50:00
法警是維護司法安全最重要的角色,但簡嘉達指出,全台法警的總人數竟不到法官、檢察官的一半,形成將多兵少的不合理現象。(資料照片)

法警是維護司法安全最重要的角色,但簡嘉達指出,全台法警的總人數竟不到法官、檢察官的一半,形成將多兵少的不合理現象。(資料照片)

「外界對於法警的印象大概就是『王朝馬漢』,但其實法警是貫穿整個司法案件程序,維護司法安全最重要的角色,緝捕、拘提、押解、戒護、執行,都是由法警來負責,但全台法警的總人數不到法官、檢察官的一半,形成將多兵少的不合理現象……」台灣法警工作權益促進會(簡稱台灣法警工會)理事長、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說。

 

由於人力嚴重短缺的情況,各地的法警都傳出超時工作、過勞執勤的狀況。一名基隆地檢不願具名的法警表示,基檢實際值班法警14人,每個月總工時高達264-312小時,如含專案在內則約為284小時-332小時,導致一名法警值兩庭,還要自己提人犯。

 

另一名不願具名的彰化地檢法警則指出,除了過高的總工時,還曾遇到上了36小時班後,累到在位置上睡著,變成連續三天沒回家的情形。

 

 

法警制度「一國兩制」 新舊制都讓過勞爆肝成常態

 

基層司法人員困境並非短時間內形成,法警工會於兩年多前成立,積極爭取法警權益,並曾針對值勤加班費問題,與書記官工會分別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並救濟成功。但救濟成功後,分屬院檢的法警卻變成兩種執勤制度。

 

簡嘉達指出,台灣法警制度不像美國健全,由統一的美國法警局管轄,還設有法警特勤部隊待命支援。隸屬於法院的法警由司法院管轄,地檢署的法警則由法務部管轄,在監察院針對法警過勞、高工時提出調查報告後,司法院祭出執勤新制,但檢察署卻維持舊制,簡嘉達認為,這形成法警一國兩制情況。

 

 

兩種制度的不同在於,法院法警採取A、B二班制,以23點做區隔,B班執勤時間從23點到隔日的8點,已上了9小時班的法警,隔天如非節日,仍須在8點繼續上班,形成連續工作長達17小時的狀況,若又遇當天為該人員輪值,則需繼續上班至下午5點,中間休息6小時後,持續上23點的班,導致連續工作長達33小時。

 

簡嘉達指出,台灣法警制度不像美國,由統一的美國法警局管轄,也設有法警特勤部隊待命支援。(資料照片)

 

而法院法警的深夜班值勤補償,以是否「是否戒護人犯」為限,才能請領加班費,未戒護人犯至多核給「4小時補休」。簡嘉達認為,便利商店也不會因深夜沒客人不給員工薪水或加班費,怎麼能因未戒護人犯而不給加班費?深夜值勤9小時只換4小時補休,都與調查報告和復審決議不符。

 

地檢署法警則是採舊制早上8點到隔日早上8點的模式,輪值專案的法警則視專案結束時間而定,通常在凌晨兩點結束,可返家待命備勤,值夜班人員留守。簡嘉達指出,但遇到輪過夜班時,上班加上值班時間,會連續工作長達33小時,平均每月總時數高達270小時。

 

簡嘉達表示,法警工作需要全神灌注,但如何要求一個已執勤24小時的人全神貫注戒護、提解人犯呢?

 

 

終結法警血汗 簡嘉達提案「改良式值勤分班制」

 

對於新、舊兩種制度,法警工會都表達不滿。簡嘉達認為,如果人力、預算充足,他們支持「上班分班制」,才能終結法警血汗和過勞的困境。但在現行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法警工會提出改良式的「值勤分班制」。

 

在兩次的監察院調查報告中,分別是監委李月德、江明蒼與仉桂美、王美玉提出,前項是針對北檢法警連續服勤過長的調查,後者則是法警與其他司法人員在執勤標準的適用規定。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也針對基層司法人員加班費議題,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司法院與法務部,更與簡嘉達開記者會譴責法院打壓維權法警。

 

兩份調查報告指出,法警的法定員額為4015人,但現職卻只有1750人,連一半到不到,而檢察署的法警目前為593人,法定最低員額卻是2496,人力嚴重不足,顯然是造成法警過勞的最主要原因。另一份調查報告則顯示,現行法警的確有值班過長的情況,因此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法警勤務問題。

 

 

簡嘉達指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加上復審成功後,司法院改為新制,雖然還有許多缺點,但讓檢察署法警更不滿的是,法務部未改善值勤、補償制度。簡嘉達直言,法警年年出現逃難潮,不是重考、就是轉調其他公職人員。

 

而這現象的確也出現在監院調查報告,從2014年到2018的北檢法警進退狀況,均是調出人力多於調入。

 

 

理想制度是什麼? 法警:只求能核實加班補休...

 

對現職法警來說,理想的制度是什麼?不願具名的彰檢法警回應,不敢奢望理想制度,只求讓法警能核實加班補休,不要因為爭取加班費而壓榨員工。該名警表示,他們曾上簽請求將值班費給為加班費及補休,長官開會決議後只給了部分人員4小時值班費跟4小時補休,限兩個月內休完,其餘人員沒有床位,半夜回家待命還要被扣4小時值班費,讓該法警質疑這樣的做法簡直使人為奴。

 

基檢法警則認為,高檢署應全面審視法警的編制,法務部也應出面解決值班費跟加班費問題,而不是讓各機關各自處理。

 

簡嘉達則認為,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確保休息、閒暇、工作時間之合理限制」,《公務人員保障法》也規範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假,《警察勤務條例》更規範要給予服勤人員8小時連續睡眠時間,深夜勤務也不超過4小時。簡嘉達說,但目前法警的「超時工作」卻變成均一價70元的值班費,休息時間也不足,完全未達到上述法規規範。

 

基檢法警則認為,高檢署應全面審視法警的編制,法務部也應出面解決值班費跟加班費問題,而不是讓各機關各自處理。(資料照片)

 

 

請假爭取法警勞權 簡嘉達卻曾「被曠職」打壓

 

簡嘉達表示,他與工會成員皆曾遭遇上層刁難,例如他曾確實請假,卻被記成曠職,法院長官雖知工會職務與法警職務無涉,仍誣指其言行不檢,因此記過懲處,他與其他幹部都曾遭記過。

 

簡嘉達指出,工會成員有400多人,是所有法警的四分之一,是非常龐大的組織。成員都認同工會的爭取法警權益的理念,但上層的打壓導致基層人員噤聲,少有人敢拋頭露面。

 

「我們要爭的不只是勞權,而是權責相符、效能提升的司法環境。」簡嘉達說,大家都是為了生存工作,也想留在體制內想付出專業,卻陷入被迫長時間工作的窘境。他哀嘆:「法警的生活不是在法院地檢,就是在趕往法院地檢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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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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