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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台塑六輕電廠恐成台化案第二  總統府提前拆解未爆彈

蔡慧貞 2016年11月13日 22:00:00
位於麥寮台塑工業園區內麥寮發電廠,麥寮汽電、台塑石化麥寮一、二、三廠,明年初也將面臨電廠許可證展延問題。(翻攝自台塑石化公司)

位於麥寮台塑工業園區內麥寮發電廠,麥寮汽電、台塑石化麥寮一、二、三廠,明年初也將面臨電廠許可證展延問題。(翻攝自台塑石化公司)

台化彰化廠意外換照不成,牽動民進黨執政縣市後續處理燃煤電廠和汽電共生電廠許可證態度,考量明年國內供電恐更吃緊,為免彰化縣政府的台化案爆衝事件重演,再加上明年6月台塑麥寮六輕電廠換照在即,府院聯手提前拆解未爆彈。

 

10月31日府方召開「執政決策決策協調會議」,府方高層藉執政縣市首長均出席的機會提前溝通,從問題源頭控管,責成環保署就台中、雲林、彰化縣市政府依據《空污法》擬訂「加嚴標準」的自治條例審查時,提出一致性處理原則,避免執政縣市大暴走,府院高層緊盯台中、彰化、雲林3縣市的燃煤電廠許可證後續核發狀況。

 

台化彰化廠3鍋爐許可證意外遭彰化縣政府撤照,府院高層猝不及防,儘管在環保署長李應元協調下,台塑高層走訴願程序,並承諾同時保障訴願期間台化廠員工生計,未讓情勢惡化,但台化彰化廠問題仍未解決,新的問題又已經冒出。

 

台塑麥寮六輕電廠多張操作許可證明年6月起陸續到期,之前雲林縣長李進勇表明雲林縣內禁燒石油焦、生煤態度強硬,讓府院高層極為頭痛,怕縣市政府再度「失控」。府院高層10月31日和台中、彰化、雲林3縣市首長溝通協調,希望三縣市政府能和環保署討論出一致的處理原則,府院高層已責成環保署接手管控,和3執政縣市就目前依據《空污法》擬訂的相關自治條例內容,尤其是「加嚴標準」和罰則部分審核、溝通,政院則由政務委員張景森,跨部會管控明年起將先後引爆的能源未爆彈。

 

針對台化事件,府院高層怕縣市府處理再失控,決定由政委張景森任跨部會協調角色。(攝影:葉信菉)

 

產業界因台化彰化廠3座燃煤汽電共生鍋爐一下子全部停機,均擔心各縣市起「骨牌效應」,各綠營縣政府政府高舉環保大纛讓民營的汽電共生廠許可證展延「卡關」,業者們「剉著等」。首當其衝正是明年初就得提出許可證展延申請的麥寮汽電、台塑石化麥寮一、二、三廠。

 

綠縣市倡環保 許可證卡關、業者剉著等 

 

就環保署統計,除麥寮三廠的M13鍋爐許可將在11月23日到期,目前已辦理展延許可中;雲林縣境內台塑計有1家燃煤廠,3家燃煤汽電共生廠,共16張操作許可證將在明年4月、6月、7月陸續到期。台塑麥寮電廠3部超臨界燃煤機組裝置容量高達180萬千瓦,另有3部汽電共生機組共282萬千瓦,6部機組夏季售予台電多超過5成,占供電量約1成,若無法順利換照成功,將嚴重影響明年全國供電的穩定度。

 

尤其令台塑高層憂心的是,台塑石化麥寮一廠的M28、M29鍋爐是以石油焦為燃料發電,其操作許可證都在明年4月到期,而雲林縣政府和縣議會甫於去年5月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媒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表明對石油焦和生煤將採取完全禁絕使用態度,推動此自治條例更是雲林縣長李進勇的競選承諾,因此,可以預見台塑六輕電廠和石化廠在雲林縣府想要取得許可證展延難度極高,非得中央出面處理、管控局面不可。

 

台化彰化廠3座燃煤汽電共生鍋爐全停機,產業界和台塑高層憂心,未來其他燃氣電廠許可證也遭卡關,恐衝擊台灣供電和亞洲原料行情等疑慮。(攝影:李昆翰)

 

審視雲林縣政府、台中市政府和彰化縣政府訂定生煤禁止或管控的相關自治條例,「加嚴標準」中均提出不再核發使用特定燃料許可證條款,目前均送環保署審核中。雲林縣政府已於2015年5月,經縣議會三讀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明訂自治條例施行日起,「一年後不得使用石油焦,二年後不得使用生煤」,且「不再核發定源生煤及石油焦使用許可證」。

 

台中市政府則提出「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該條例明訂條例公布日起「不再核發新設固定源生煤使用許可證」,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台中電廠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且「不核發固定源石油焦使用許可證」。

 

至於彰化縣政府亦已擬訂「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草案,該條例明訂使用生煤、石油焦等為燃料者,其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硫氧化物為20ppm,戴奧章及重金屬不得檢出,未符合排放標準者,應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得廢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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