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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法界批蘇揆公開指導政風調查錯了 人事室建議勾選公文成陳家欽涉案關鍵

蔡慧貞 2020年03月29日 20:40:00
針對法務部長函送警政署長陳家欽一案,法界人士直言,內政部政風處在處理上或許有些瑕疵,但徐國勇將政風調查結果送辦程序沒有錯,實際上「蘇貞昌的公開發言,犯的錯更大!」;左為蘇貞昌、右為徐國勇。(蔣銀珊攝)

針對法務部長函送警政署長陳家欽一案,法界人士直言,內政部政風處在處理上或許有些瑕疵,但徐國勇將政風調查結果送辦程序沒有錯,實際上「蘇貞昌的公開發言,犯的錯更大!」;左為蘇貞昌、右為徐國勇。(蔣銀珊攝)

內政部政風處調查警政署長陳家欽3位秘書晉陞案,25日同步發函監察院、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等三機關,調查結果直指陳家欽、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和三位秘書涉嫌偽造文書,政風處的認定,在於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簽請署長勾選徵調至署長室任2線4星專員人選的一紙「關鍵公文」中,具體建議勾選已在署長室的「借調」秘書們,就是這份白紙黑字的公文,讓政風處認定陳家欽、張淑芳和三位秘書「事先有所謀議」。

 

 

政風函送於法有據 法界斥:蘇揆若事先知情問題才大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認為內政部政風處「函送程序不完備」,在函送前並未約詢陳家欽制作筆錄,因此在27日將全案退回。不過依據廉政手冊規定和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規定,政風機構「得」與當事人進行訪談,給予陳述機會,但並非行政調查的必要程序。

 

因此法界人士認為,內政部長徐國勇受理檢舉後交給政風處來辦,政風處完成調查認為其中有犯罪情事,內政部直接將調查結果以所屬機關「內政部」名義函送北檢,內政部長徐國勇「作法完全符合程序」,只是陳家欽身為全國警界最高領導者,政風處進行行政調查時未給予陳述說明機會,確實有些爭議,不過,北檢的「退回」動作並不是「否定」內政部政風處的調查結果,只是一般檢察官會認為既然辦到了警政署長,「沒有找來問,有點怪」,才會退回要求補筆錄,但內政部政風處也只要「找人來問,補了程序」就好了。

 

但相較北檢的「退回」作法,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說法更耐人尋味!蘇貞昌28日竟然表示,「部長若覺得署長不適任,可以把署長拉下來,也可以調離職務,但過去這段時間,從來沒有跟我講」。嫻熟政風作業的法界人士直言,內政部政風處在處理、調查陳家欽案的作法上或許有些瑕疵,但實際上「蘇貞昌犯的錯更大!」「為什麼政風單位辦案要跟行政院講?」內政部在政風處完成調查認定「有不法」後就逕行移送的作法,根本沒有錯,送之前跟蘇貞昌要講什麼?「如果蘇揆對調查內容有意見,就可以把案子留下來嗎?內政部把政風單位的調查結果報院問題才大!既然政風處查出有『不法』,內政部當然是逕行將案子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了,否則就是有包庇、吃案之嫌!」

 

針對法務部長函送警政署長陳家欽一案,蘇貞昌28日表示,「部長過去這段時間,從來沒有跟我講。」(蔣銀珊攝)

 

 

蘇貞昌發言已干涉政風調查 恐產生寒蟬效應

 

事實上,整個「內政部政風處函辦警政署長陳家欽」的緣起,是警政署長陳家欽2月初晉陞曾酒駕的署長室秘書張博鈞引發爭議,包括「靠北警察」等臉書粉絲團在網路上熱議,之後內政部接到大量的相關檢舉,其中以檢舉三位署長室秘書去年中的升官案最多;緊接著監察院也在接到相關陳情,也行文內政部,查詢有關三位警政署長秘書晉陞案的相關案情,因此內政部政風處既是受理內部檢舉陳情,也為了函覆監察院,而必需展開調查,結果政風處在本周完成調查報告,認定陳家欽等涉有「偽造文書」罪嫌,之後兵分三路,內政部在25日將陳家欽等五人函送北檢,及函覆監察院調查結果,而政風處也將調查結果函送所屬上級單位廉政署。

 

具有法學背景的黨政高層直言,律師出身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公開說法,卻是把一樁本來就理應由政風單位調查處理且「查有不法」的「司法案件」,說成了上下權勢關係的「政治案件」,甚至已經「未審先判」地約見了陳家欽說,「你的長官這樣子處理,而且已經進入司法,也只有坦然面對」,用司法來證明清白。

 

法界人士認為,蘇貞昌的說法,已經直接干涉政風單位的案件調查了,他警告說,「全國最高行政首長如此說法,表明要直接干涉政風調查,這會對全國政風單位產生寒蟬效應!」

 

又依據去年5月發布的「政風機關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第18、19條規定,政風單位的行政調查結果,認為涉有貪污治罪或刑法瀆職罪章之虞或以外之非法情事者,「經主管機關政風機構審核後,簽報機關首長以本機關名義移送該管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偵辦」; 又「政風機構人員因執行行政調查所知悉之資訊或持有資料,不得無故洩漏或交付。」所以內政部將政風處調查陳家欽等認定涉有「偽造文書」罪嫌後直接函送北檢,法界人士認為,「徐國勇在函送陳家欽案前沒有事先告訴蘇貞昌的作法,才是對的。」

 

法界人士認為,「徐國勇沒有在函送陳家欽案前沒有事先告訴蘇貞昌的作法,才是對的。」(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陳家欽「假海選真內定」違法事證明確 關鍵公文早曝光

 

實際上,內政部政風處認定警政署長陳家欽在三位署長室秘書升遷案中「參與、實施」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行為,在於署長辦公室三位2線3星的警務正秘書撰寫「不實」的職務報告,佯稱為了「職務歷練」要調動至刑事局,陳家欽簽文同意了三位秘書的職務調整,之後三位秘書「職務」調動至刑事局任2線3星的警務正,但事實上,警政署又隨後發文將三人借調回署長室,亦即三人所稱需要「職務歷練」的職務報告內容並不屬實,且簽下同意職務調動公文的警政署長陳家欽當然知情。

 

之後警政署人事室又發出「全國海選」徵調署長室2線4星專員,這時署長室這三位職務「外掛」在刑事局的警務正秘書也參與海選;更離譜的是,最後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在提交全國海選結果的建議人選名單,請警政署長陳家欽勾選時,卻在該份人事公文中「具體建議」勾選已在署長室工作的「名義職務在刑事局」人員,並在公文中表示如此這些人就可以「直接留用」,而後陳家欽也確實「依建議」勾選,最後署長室三人順利由刑事局2線3星的警務正,晉陞為署長室2線4星專員。所以這份人事建議公文,正是政風處認為陳家欽、張淑芳和三位署長室秘書涉嫌「事先謀議 」偽造文書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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