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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醜聞】不只石木欽! 前監委方萬富也涉入買股

蔡慧貞 2020年09月09日 09:30:00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近十年不當飲宴和買賣股票,意外扯出前監委方萬富亦涉入其中。(合成畫面/取自僑委會、葉信菉攝)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近十年不當飲宴和買賣股票,意外扯出前監委方萬富亦涉入其中。(合成畫面/取自僑委會、葉信菉攝)

橫跨第5、6兩屆監委調查,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自1997年至2017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和買賣股票,竟意外牽扯出前監委方萬富亦涉入其中。監委們調查發現,當年讓涉案關係人翁茂鍾得以在百利案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正是翁所屬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的自首案,而吳的自首案是由台南地檢署受理,進一步比對翁的記事本發現,當時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正是第5屆監委方萬富。監委們發現,方萬富與翁茂鍾熟識,在吳仙富自首前後兩人亦有不當接觸,甚至在該案定讞後,「方萬富」大名赫然出現在翁茂鍾記事中記載有關石木欽等多位檢調、司法官第一次購買怡安未上市股票的名單中。

 

監委調查,前監委方萬富赫然列名翁茂鍾記事本上有關檢調、司法官第一次購買翁所屬怡安公司未上市股票名單。(監察院提供)

 

 

「五院僅試院未涉案」 時任監委方萬富也遭內部約詢

 

上一屆監委林雅鋒、王美玉和蔡崇義調查石木欽案時,監委們曾向司法院和北檢調卷,當時相關人員直白地問監委們,就他們了解,「五院裡,除了考試院,其他院都有人涉入,你們敢辦嗎?」知情人士言下之意,連監察院都有人涉入。監委們進一步查閱翁茂鍾的記事本發現,該位亦曾與佳和公司負責人翁茂鍾「不當接觸」和買股且具有司法官背景的監委,正是曾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的甫卸任監委方萬富。據了解,調查監委們亦曾就此事約詢當時仍在任監委方萬富。

 

監委們調查發現,方萬富與翁互動頻繁之際,正是翁的5件官司之一「百利案」的民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審理期間。

 

當時台南地檢受理吳仙富偽造證券自首案,成為翁所屬的怡華公司得以在百利案勝訴的關鍵,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的方萬富妻子亦巧合地在地檢署起訴吳仙富後,購買了同樣是翁茂鍾所屬怡安公司股票。

 

 

翁茂鍾推吳仙富到南檢自首 方萬富時任檢察長

 

監委們調查,從翁茂鍾的記事本內容顯示,1997年7月8日怡華公司簽予百利銀行的美千1千萬票本票到期,怡華公司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之後翁茂鍾多次找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石木欽「討論百利案」。1998年2月27日翁茂鍾筆記紀錄,到「楊永成律師處討論百利銀行案進度」,並記載3月3日法官將約談怡華公司負責簽發本票的財務副總吳仙富,「律師建議其(指吳仙富)於3月2日前自首,之後翁又約人談吳自首事。

 

翁茂鍾的筆記記載,1998年3月2日下午「吳仙富決定自首百利事」;當晚翁在筆記上紀錄,和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碰面,這是方萬富的名字首度出現在翁茂鍾與百利案有關的記事本紀錄上。

 

隔日3月3日百利案台北簡易法庭辯論終結日,翁的筆記中記載,下午2時,「吳仙富家和其家人討論自首和下午開庭事」;下午3時20分,「楊永成律師處和吳仙富等討論下午出庭事」,「台北地院最後一次審判期日,吳仙富當日向台南地檢察自首,供稱系爭支票及相關交易憑值為其所偽造。」

 

翁茂鍾(圖)筆記記載,1998年3月2日下午「吳仙富決定自首百利事」,當晚翁也寫道與南檢檢察長方萬富碰面,這是方萬富名字首度被記事本提及。(取自紡拓會網站)

 

吳仙富關鍵自首證詞出現,1998年3月9日台北地院判定百利案「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翁茂鍾所屬的怡華公司勝訴。收到判決書後,翁茂鍾筆記紀錄1998年3月31日「台南地檢署幫吳仙富百利銀行自首事,作證」。

 

監委調查發現,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在1998年3月3日辯論終結日當天向台南地檢署自首,承認是他偽造怡華公司面額1千萬美元本票及公司相關憑證,扭轉了百利案的案情。該自首案於1998年3月3日由台南地檢署受理,怡華公司於3月9日一審勝訴,南檢之後亦控告吳仙富偽造文書,並於5月18日起訴,台南地院火速在6月29日宣判,吳得以緩刑並沒收美金本票,吳仙富自首後全身而退,而台南地檢的起訴和台南地院的判決,更是確認了吳仙富偽造文書的事實。

 

 

石木欽、方萬富妻同日買股   匯款簽據筆跡竟相似

 

就在1998年3月怡華公司一審勝訴,進入二審階段,但該案的關鍵判決,同年6月29日吳仙富偽造文書案判決底定後,翁茂鍾所屬怡安公司亦在同年7月30日送件上櫃,依翁茂鍾筆記所載,翁在同年9月17日和石木欽、泰台生等在新都里餐廳吃飯,約兩周後,監委調查發現,石木欽的妻子吳女士於10月2日自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匯款4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台灣銀行安平分行的帳戶購買怡安公司甫上櫃股票,且石木欽還傳真該匯款單予翁茂鍾。緊接著10月6日,石木欽妻子吳女士又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第一銀行台南分行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

 

調查監委們進一步根據調閱相關人員的銀行往來匯款紀錄發現,1998年10月6日當天,不僅石木欽妻子吳女士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第一銀行台南分行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還有秦台生、方萬富等人均巧合地在同一天以親友名義匯款至佳和公司同一帳戶。

 

就監委們清查,總計1998年10月6日當天,有5位名列翁茂鍾筆記的購股名錄人士,均以他人名義各以10萬元匯入佳和公司設於第一銀行台南分行之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且經監委們比對,發現來自不同人士卻不約而同在同日買股的5張匯款單上疑為同一筆跡簽寫匯款資料,這其中包括了石木欽妻子的匯款單,還有方萬富妻子的匯款單。

 

1998年10月6日,石木欽妻子吳女士匯款10萬元至佳和公司設於一銀台南分行帳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同日包括石和方萬富妻子等共5張買股匯款單筆跡相似。(監察院提供)

 

據了解,調查監委們曾就此事約詢當時仍是監委的方萬富,第5屆監委方萬富意外成為石木欽與翁茂鍾不當接觸、買股案的案情關係人,也成為第5屆監委中唯一一位、也是最後一位在任時「被調查的監委」。

 

 

石赴監院陳情恰巧方萬富值日  監委提報告揭全案

 

也因此,今年上半年第5屆監委尚未卸任前,監院內傳出,石木欽今年初曾赴監院遞交陳情信指控司法院長許宗力和前秘書長、現任大法官呂太郎關說撤回釋憲案,巧合的是,當天的值日監委正是也被監委同事們暗中調查的方萬富。

 

也因此,調查監委們林雅鋒、王美玉、蔡崇義在第5屆監院針對石木欽案在6月9日提出第一次彈劾時,事前已對彈劾審查結果並不樂觀,結果確如調查監委們所預測,當日審查會上,「馬系」監委們全力護航,會中甚至有馬系監委大罵拍桌,最後「馬系」監委們以人數優勢強力護航,擋下石木欽的彈劾案。

 

之後,調查監委們仍不放棄在第5屆監委任內完成石木欽案的調查和處理,卸任前提出第二次彈劾,不料三度流會一直開不成彈劾審查會,也因此方萬富涉入翁茂鍾和石木欽不當接觸的案情,一直到第5屆監委卸任前仍無法公諸於世,如今石木欽的彈劾案通過, 才得以窺見方萬富與翁茂鍾、石木欽案的關係;調查監委王美玉和高涌誠也將在本月司獄委員會提出石木欽案調查報告,將案情完整公開。

 

石木欽彈劾案歷次會議召開情形。(監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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