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轉會召開第17次委員會議。(總統府提供)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原轉會)今(3日)召開第17次委員會議, 本次會議除了有「原轉會各小組110年度執行情形報告案」,更特別安排「亞泥公司新城山礦場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真相調查報告」及「屏東縣原住民保留地架設電塔補償案」2個報告案。
在原轉會今年第一場會議上,總統蔡英文開場時指出,原住民族自治是原運前輩們長期堅持的目標。過去這幾年來,在政府和族人共同努力下,各族、各部落組成的組織,陸續參與了山林資源的共管、民族教育的發展、語言的復振,乃至於長者的照顧和產業的發展等,都是原住民族已開啟實質自治的具體證明。
蔡英文也提到,在原轉會第一次委員會議時,她也曾經做出裁示,原住民族自治的基本元素要包括有明確的空間範圍、自治權限以及固定財源。自治的架構則是要由原住民族與政府對等充分協商後產生。
原住民族土地轉型正義、自治空間範圍也是本次會議重點,根據亞泥真相調查報告指出,2017年3月14日經濟部核發亞泥20年的採礦權,這也是礦業權第3次的展限。部分族人結合環保團體到行政院及總統府前抗爭,要求撤銷亞泥礦權,並且要求亞泥依照原基法第21條規定,踐行諮商同意程序,另外也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2017年12月28日,第4次原轉會議蔡總統指示,由部落代表、政府、亞泥公司三方組成真相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歷經2018年至2021年間,召開7次小組會議及22次協調會,行政院於2022年2月8日核定真相調查報告,
對此,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玻士岸部落亦於2022年2月12日召開部落會議,獲得出席家戶過半數同意亞泥繼續採礦。政府及亞泥未來將積極推動報告書附帶建議事項,及諮商同意承諾的利益分享,持續落實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
至於「屏東縣原住民保留地架設電塔補償案」報告案,係早期(1980年間)台電公司為供電事業需要,於屏東縣來義鄉國有原住民保留地架設多座高壓電塔,卻沒有任何的補償。經2018年12月21日第8次原轉會總統裁示,請行政院研處辦理。
行政院原民會將過去四進四出立法院的「原住民族土地海域法」以分流立法的方案,於2019年完成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等修法作業,解決族人長達40餘年土地權益損失之補償問題。
針對屏東縣原住民保留地架設電塔補償案,屏東縣三地門鄉排灣族人、原轉會委員曾智勇感性說道,這是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典範,也是遲來的正義,台電40餘年來佔用原住民土地是事實,希望能在年中完成協議價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