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疫情期間刻意散播不實訊息,而造成公眾恐慌,不該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內。(市府提供)
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經過深入的調查,這條假訊息是透過兩個特定的粉絲專頁發布,之後再轉給800多位粉絲好友,這些都是特定的對象,目前該案已經跟刑事警察局的偵9大隊來合作。
方仰寧進一步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散佈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最高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罰金,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還有刑罰的規定。
方仰寧強調,要追究的是惡意的源頭傳播者,不會任意用刑事責任來加諸於一般的市民百姓,針對一般民眾,市府還是採取勸導的方式,希望大家能夠站在支持防疫人員的立場,不要任意散播不實的訊息,造成社會的恐慌與防疫人員負擔。
黃偉哲強調,台灣是一日生活圈,若真的醫療滿載,縣市間仍有互助合作的模式。假設北部的高峰期已經慢慢過了,而中南部正處於高原期,那就必須要啟動因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