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愷專欄:勞動基金有塊製造人謀不臧的超級大肥肉

林向愷 2021年01月02日 07:00:00
只有在方向正確下,勞動部在談年金改革費率、所得替代率以及退休年齡的調整才有意義。(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只有在方向正確下,勞動部在談年金改革費率、所得替代率以及退休年齡的調整才有意義。(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勞動基金2020年9月單月慘賠749億元,並扯出內鬼通外神的炒股案。對此,勞動部長歸因於武漢肺炎疫情拖累股市,並呼籲勞工朋友別擔心,勞動基金投資都有管控,並非一個人可以操控決定。截至2020年第三季,勞動基金規模已超過四兆元,其中規模最大屬個人帳戶制的新、舊制勞退基金(3兆5431億元,快速增加中)。個人帳戶制龐大的準備金,是塊超級大肥肉,基金規模愈大,內控就愈困難,人謀不臧將層出不窮。

 

個人帳戶制所累積龐大準備金宛如財務核彈,最大天敵則是國內外重大政經事件。三O年代經濟大恐慌後,美國國會於1935年通過《老年與遺屬保險法案》(OASI),建置完全準備制的公共年金制度。依當時的精算,到了1980年所累積的準備金,相當於當時美國在外流通貨幣的八倍,銀行儲蓄存款的五倍;購買所有美國農場後,還剩140億美元。美國政府擔心如此龐大的準備金所產生的「財政拖累」(fiscal drag),會抑制經濟復甦,遂於1939年通過修正案,將年金給付的時間由1942年提前至1940年,並將涵蓋範圍擴大到當時已退休的老年及其遺屬。此後,完全準備制就改為隨收隨付制以避免國內外重大政經事件引爆財務核彈。

 

2001年,阿根廷遭逢嚴重的經濟危機,物價膨脹嚴重,經濟成長緩慢,財政赤字居高不下,加上國際貨幣基金(IMF)拒絕伸出援手,阿根廷政府遂要求個人帳戶制準備金借予政府或承購政府公債。阿根廷政府公債違約後,形同將個人帳戶制準備金收歸國有。2008年金融海嘯亦迫使不少國家放棄個人帳戶制。

 

我國年金改革已進入第二階段,目前勞工退休年金問題不在「財務瀕臨破產」,也不在勞動基金操作不當、內控不足、人謀不臧,而是規畫時,對先進國家實施已有百年的公共年金制度欠缺了解加上偏頗的意識型態,導致方向錯誤。此次改革若無法改正偏頗意識型態,只有讓問題更加複雜難解。

 

個人帳戶制所累積龐大準備金宛如財務核彈,基金規模愈大,內控就愈困難,人謀不臧將層出不窮。(截取自華視新聞YouTube)

 

誤信「年金私有化」

 

長久以來,台灣深受新自由主義論述霸權的影響,誤信「年金私有化」是解決老年人口生活問題的萬靈丹,以為個人帳戶制有助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雖然1981-2004年間,全球有三十多個開發中國家(主要為拉丁美洲,中、東歐新興民主國家)推動「年金私有化」,將隨收隨付公共年金制度部份或全部改為個人帳戶制,但此波浪潮在2001年達到最高點後,開始消退。2005年後,除了捷克外,已無主要國家以個人帳戶制做為公共年金制度改革模式。台灣2004年通過勞工退休制度採個人帳戶制,是這波「年金私有化」浪潮最後幾個國家之一。

 

任何公共年金制度運作進入成熟階段後,必會因社會、經濟結構改變而出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涵蓋範圍擴大與平均餘命變長,加上高失業率與低出生率導致收支失衡,最為棘手。先進國家公共年金制度解決方案有三大方向:為保障老年人口經濟安全,建立最低年金給付;透過租稅獎勵與政府預算補貼,調整年金制度不同支柱的相對重要性,以維持收支平衡;建立年金給付與平均餘命連動機制,讓愈晚退休領取愈多年金做為參加者延長工作年限的誘因。不過,先進國家仍以隨收隨付公共年金制度為主要支柱。

 

最值得我國改革參考應屬:九O年代瑞典年金改革。瑞典以涵蓋所有國民的最低保證年金取代定額基礎年金,領取年齡為65歲,提供退休者最低生活水準保障。不同於定額基礎年金,最低保證年金只有其他年金給付總額低於最低保證年金才能領取,並隨物價指數調整,維持稅課收入做為最低保證年金的財源。

 

以虛擬個人帳戶制的所得年金(income pension)做為瑞典公共年金制度最主要支柱,自16歲起,參加者每年依提撥保費金額換算成年金權(虛擬準備金),再依薪資所得成長率而非準備金投資報酬率逐年調整年金權,政府每年收取的保費則做為退休者的年金給付,以隨收隨付做為運作機制。退休後,依虛擬個人帳戶所累積年金權除以年金除數(annuity divisor)計算年金給付,年金除數由退休年齡與該退休者同年齡層的預期平均餘命的差距決定。

 

虛擬個人帳戶制下,薪資所得成長愈快,年金權成長愈快,年金給付愈高;愈晚退休,預期平均餘命與退休年齡差距愈小,年金除數愈小,年金給付愈高,且年金給付無上限規定,因此,此連動機制可達到延後退休的效果。最後,為避免所得年金受到總體經濟衝擊與人口結構改變的影響,瑞典政府成立類似隨收隨付制安全準備的緩衝基金以維持所得年金運作的穩定。

 

借鏡瑞典年金改革

 

由瑞典年金改革,可歸納出我國年金改革方向:

 

軍公教退撫以及勞退制度已有遺屬年金給付機制,最低保證年金應可取代國民年金,隨物價調整。最低保證年金財源改以稅課收入支應。

 

將勞退的個人帳戶制改為虛擬個人帳戶制,虛擬準備金以經濟成長率計算累積速度,此因我國勞工薪資成長緩慢,且勞工在國內生產毛額(GDP)所分配的份額不到50%,遠低於先進國家的五成至六成;納入退休年齡與年金給付連動機制。

 

將已累積的勞退準備金,保留部分做為虛擬個人帳戶制安全準備外,其餘發還給勞退制度參加者。

 

以適度租稅獎勵,鼓勵個人自願儲蓄以及購買商業年金保險的意願。

 

只有正確改革方向,談費率、所得替代率以及退休年齡的調整,才有意義。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前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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