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行政院無作為 電子煙亂象無解

李彥文 2021年03月26日 00:00:00
現行的《菸害防制法》中因為沒有電子煙的定義,因此也沒有法條可以去管理電子煙,只能藉由《藥事法》來罰電子煙油裡的液體尼古丁成份。(本報資料照片)

現行的《菸害防制法》中因為沒有電子煙的定義,因此也沒有法條可以去管理電子煙,只能藉由《藥事法》來罰電子煙油裡的液體尼古丁成份。(本報資料照片)

《菸害防制法》13年未修,衛福部國健署搶在去年「世界無菸日」前,也就是2020年5月29日已預告新版修正案出爐。當時正好呼應2020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主題,「保護年輕族群免於菸商操控並預防他們使用菸品與尼古丁商品」,國健署如同送了一份「健康好禮」給年輕人。

 

然而時至2021年,這個近10年來最進步、管制範圍最嚴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進度一再延宕,該法案始終身處行政院內遲遲不敢送國會審議,迄今仍未能修正!

 

這樣的修法空窗期造成最直接的危害,就是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比例與日俱增。根據國健署的一百零八年我國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國、高中職學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為百分之二點五及百分之五點六,推估超過五萬七千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儘管我們極力宣導電子煙的危害極大,但終究難以要求每一個孩子都能克服好奇心、耍帥心態以及同儕壓力。電子煙的實體商店在大街小巷開設,以筆者所住的三重國中附近就有4間,密集程度勝過麥當勞,更不用說在難以辨識身份的網路上交易,簡直防不勝防。

 

電子煙因為便宜又容易隱藏,口味眾多花樣繽紛,很容易吸引年輕人使用,尤其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更容易因無知而嚐試使用,但我們這些深知其害的「大人們」又為他們做了什麼呢?

 

在現行的《菸害防制法》中因為沒有電子煙的定義,因此也沒有法條可以去管理電子煙,只能藉由《藥事法》來罰電子煙油裡的液體尼古丁成份;但如果煙油裡沒有尼古丁呢?衛福部說可用《菸害防制法》中「外表像菸品」的規定來裁罰,那如果電子煙長得不像菸品而像隨身碟呢?總之一句沒有法源可以抓,所以店家打著「電子煙不是菸」、「不含尼古丁」的口號,在學校周圍大發利市,家長們只能徒勞無功的一再檢舉,執法機關無法可罰,大官們繼續穩坐廟堂無為而治。

 

新版的《菸害防制法》其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為了防堵法源上的漏洞,從根本上來規範解決電子煙的亂象,然而行政院就任其躺在院內半年仍不送到立法院,不只民意代表承受許多家長的壓力,包括各縣市政府想要超前部署去制定地方自治條例來管理也都做不到,因為中央的母法還在卡關。日前台北市更傳出公車司機在車上使用電子煙,卻無法可罰的新聞,行政院難道視若罔聞?

 

回顧半年前當時的進步立法,拖延至今已跛足不前。新法一日不修,法源漏洞始終存在,電子煙店家越開越多,電子煙商荷包滿滿,青少年的健康卻難以亡羊補牢,執政者若心懷國家人民,怎可放任電子煙商「多賺一天是一天」的情況持續發生。

 

※作者為國中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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