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政治人物總喜歡用「恨」來動員

吳崑玉 2021年10月26日 00:02:00
由於「仇恨動員」是這麼的簡單有效,許多人的熱情與大腦,在開票那天晚上便停止正常運轉。(湯森路透)

由於「仇恨動員」是這麼的簡單有效,許多人的熱情與大腦,在開票那天晚上便停止正常運轉。(湯森路透)

「愛有排他性,恨有連結性」,共同愛一個人還會爭寵,但共同恨一個人立成莫逆,所以我們很會用恨來選舉,卻不善用愛來治理。「仇恨動員」並不是誰的專利,而是因為這個工具簡單有效,所以選將多愛採用,也經常成功,於是成為通則。追究那些「恨」從何而來?或呼籲各方不要「仇恨動員」,其實都是廢話。如果台灣社會有共識,讓所有「仇恨動員」者一直輸,自然就沒了。

 

「仇恨動員」簡單有效

 

但有可能消滅「仇恨動員」嗎?「分辨群我」是人類本能,當非我族類佔據優勢或贏得勝利,威脅感(不安全感)油然而生,使得「恨」與「輸」、「小」、「少」綁在一起,「好想贏」成為動力。「恨」使得一個個好好的人全變成了火藥粒,「仇恨動員」不過是將這些不爽綁在一起,組成炸藥包或集束手榴彈,扔向敵人的陣地和碉堡,取得突破,贏得勝利。

 

由於「仇恨動員」是這麼的簡單有效,許多人的熱情與大腦,在開票那天晚上便停止正常運轉。政治明星們迷戀他的成功之道,總想不斷複製成功經驗,結果總是快速崛起又快速墜落,比比特幣的震盪幅度還令人吃驚。

 

在政治老人眼中,其實這種快速起落一點也不意外,因為「仇恨動員」背後有三條定律,像三條鋼索一樣,既是拉動成功的動力,也是失敗的主因。

 

第一條定律,「有作用力就有反作用力」。仇恨只會累積仇恨,贏家永遠希望輸家願賭服輸。但「仇恨動員」或攻擊抹黑,永遠不會被視為公平競爭的一部份,那也就不存在什麼運動精神?當對手馬上也學會了架拐子,也用「仇恨動員」來反制,最後雙方就是互相無限上綱的碾壓,一直打到一方徹底躺下抬走為止。而且,反作用力的回檔可能不在當下,而是有時間差的,會在你最虛弱的時候,出現在應力最強和結構最弱的地方,使你猝不及防。

 

「仇恨動員」不是說服而是征服

 

第二條定律,「征服是一種成癮性疾病。」這句話源出於「民族主義是一種精神鴉片」,征服也是一種毒品。基本上,「仇恨動員」並不是一種「說服」的過程,而是一種「征服」的過程。各黨網軍對付不同意見者時的言詞,其用語和邏輯大同小異,不外乎羞辱、痛罵、扣帽子、抓語病、追溯其祖宗八代及人生歷程,甚至呼朋引伴一起圍攻。目的不是說服一個人,而是壓制一個人發聲。結果自是大聲的那方爽翻天,有打了一場勝仗的感覺;被壓制的那方閉了嘴卻將恨意埋在心底,總有一天藉機發洩,形成反作用力的動力來源。

 

「仇恨動員」並不是一種「說服」的過程,而是一種「征服」的過程。(湯森路透)

 

既是「征服」,也就逃不出歷代霸王雄主的「征服者定律」。一方面,他知道被征服者心裡是不服的,所以必須維持高壓統治以防叛變。另一方面,勝利狂歡給團隊帶來的多巴胺實在太嗨了,老想再來一次,於是跟吸毒一樣上了癮,打贏一個馬上尋找下一個目標。兩者皆導向同一結果:「用不斷征服來維持征服。」希特勒為什麼無法滿足於波蘭和法國?明清帝王為何要把人民控制到像植物一樣種在地上?川普為什麼下台後仍不安於室?賭徒為什麼會賭到家破人亡?那就是一種「癮」,一種想要測驗自己能夠成功到什麼地步的「癮」。

 

但這種「征服癮」,會讓快速崛起的政治明星,在初次成功之後,更快速地累積怨恨,直到反作用力的累積能量超過他所能動員的作用力,然後業力引爆。其關鍵要素,是在選舉中,大多數人可以暫時容忍某種程度的「仇恨動員」,視之為一種不光明但有必要的贏戰手段。但當一個人得到權位後仍以仇恨切割征戰四方,就會讓很多人覺得「囂掰」,從而轉向否定與怨恨。

 

那麼,複製過去成功經驗,不能再次贏得勝利嗎?這就撞上了第三條定律:「邊際效用遞減律」。

 

「仇恨動員」也會邊際效用遞減

 

在武俠小說上,這叫「招數用老。」軍事上稱為「老將軍總在打上一次戰爭。」當你用特殊戰法贏得一場戰爭,失敗的敵人當然會學到教訓,想出方法應付,至少會「師夷之長技以制夷」,再次使用的效果必然遞減。而且,人類很容易厭倦重複的事物,尤其年輕人最討厭老調重彈。一到投票,就是一邊喊「九二共識」,另一邊喊「抗中保台」,遮蔽掉自身的錯誤與缺失,其實人們早就看穿了也厭煩了。2008馬英九的成功,是因為阿扁的抗中保台搞過了頭;2020蔡英文的成功,是因為習大大高舉「一國兩制」,賦予「抗中保台」現實意義。但這些招式與口號一再重複濫用,自會讓人耳朵長繭。

 

但麻煩的是,政治明星們會爭辯,當年既然靠這招就能贏,現在為什麼不行?如果「抗中保台」是最快速、最簡單的勝選方程式,何必浪費時間去搞那些累死人的組織動員或地方經營?高喊「九二共識」或「兩岸和平」就能贏得大多數黨員的支持,為什麼還要去燒腦研究那麼複雜的公共政策?於是。「仇恨動員」從非常手段變成了日常生活,加速其效力遞減,等你察覺時,已經輸了。

 

雖然「仇恨動員」不會在選戰中消失,但可以在國家治理中弱化。減少征伐而多方爭取認同,使「仇恨動員」僅能侷限在一個小範圍中作用。(湯森路透)

 

這三條定律,像鋼索一樣相互拉扯,也與對手相互較勁,形成頗為複雜的力矩關係。最終作用在民調上,呈現的是信任度、厭惡度(喜好度)、與支持度。如果一個人不信任度大於信任度,或厭惡度大於喜好度,便相當於反作用力已大於作用力,此時就該開始調整策略,縮小打擊面,擴大爭取面。還得想出新招來化解危機,才能維持住必要的支持度。

 

拉斯威爾(Harold Dwight Lasswell)曾說,一套成功的政治論述,要包含四個部份:喜歡、厭惡、恐懼、希望,馬克斯與共產黨就很善用這套組合拳。但現代政治人物單用厭惡便能點燃人們心中怒火,升起熱汽球一步登天,於是也就沒那麼多心思去完成其他思緒,造就了快速升起又快速墜落的政治明星。從政者們該把眼光放寬一點,看得遠一點、深一點。馬上得天下,卻不能馬上治天下,一步登天,並不代表能落袋為安。雖然「仇恨動員」不會在選戰中消失,但可以在國家治理中弱化。減少征伐而多方爭取認同,使「仇恨動員」僅能侷限在一個小範圍中作用,甚至因我們的努力累積了實力,使仇恨失利而逐漸失去工具價值。也許這才是對自己,也對台灣社會更好的作法。

 

※作者為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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