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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蘇院長:未納管農地違章不立即斷水電,要待何時?

蔡佳昇 2022年03月17日 00:01:00
台中烏日違章工廠空拍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中烏日違章工廠空拍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我數到三,1…2…2.5」在台灣,父母常常這樣跟犯錯的孩子說話:發出威脅後,無法數到三就隨即心軟,久而久之孩子也只是暫時聽話,不會真的學會守規矩。有時,父母認真數到三確實執行懲罰,卻又被阿公、阿嬤出手攔阻。現在的執政黨對農地違章工廠的管制就是如此。

 

政府於2010年起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開放納管,2014年、2019年二度展延納管期限,等於至今有長達12年的時間,這些廠商已經是第三次被給予就地合法機會。今年3月20日,是《工輔法》明訂最後一批違章工廠必須向政府舉手申請納管的期限。理論上來說,過了這天,10多年沒來申請納管的工廠就無法就地合法,應依法被斷水斷電和拆除。

 

然而,在320期限到期的前十天,2019年主導修法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卻忘記了三年前做出的種種承諾,在立法院接受楊瓊瓔立委質詢時說道:「到期後不至於馬上(對未納管工廠)斷水斷電」。此言不只打臉過去的自己,更是澆了一盆冷水在認真督導違章工廠納管的經濟部頭上,也讓已納管工廠業者心中滿是憤憤不平。

 

1.2萬家違章工廠賭政府不會認真執法

 

2010年首次開啟就地合法大門後,由於執法不彰,全台僅有7000家農地違章工廠走入合法化程序,9家走到變更地目的終點,每年仍持續以4000~6000家的速度新增成長。到2019年時,根據農委會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資料全台已有1.4萬公頃的農地被違法工廠佔據,更多農田與居民籠罩在各種噪音、空污、水污、火災風險的陰影下,不僅破壞農業生產環境,無法遏止農地流失,更威脅國人糧食安全。

 

為了讓違章工廠續命,2019年6月《工輔法》第三次打開就地合法大門,以2016年5月20日為界,該日期之後的新增工廠應即報即拆;該日期之前的再分成中高污及低污染,前者必須遷廠,後者則可以通過「納管」、「特定工廠登記」、「變更地目」三階段申請就地合法,降低起步門檻以達到全面管理之效。「納管」因此只是個繳交文件進行書審的行政程序。

 

根據經濟部清查,全台應有4.5萬家應納管工廠,新版《工輔法》上路以來仍有高達1.2萬家尚未申請納管,這些違章工廠已有12年時間可改過自新,卻仍心存投機僥倖,希望民代護航、拖延,賭政府不會認真執法

 

修法前宣示三不原則、到期後沒有原則?

 

回顧2019年修法前的種種討論,為了讓落日期限可以展延,蘇貞昌院長做出許多正面承諾。當年2月,蘇院長在立法院質詢台上報告,已和張景森政委、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做出「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的修法原則決議。2019年3月行政立法協調會行政院院會也都昭示「若不主動通報申請就地輔導轉型者,行政院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即報即拆』」。

 

2019年6月的修法,更直接在《工輔法》28-1條明訂「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未依第二十八條之五第一項規定申請納管或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彰化伸港違章工廠露天在稻田旁噴紅漆(資料來源:農地違章工廠回報系統) 

 

蘇院長上週五的發言,不僅打擊認真執法的第一線公務人員,還加劇廠商間的不公平競爭,更讓政府的公信力破產。若不會立即斷水斷電,這1.2萬家不願負起公共責任的違法賴皮廠商反倒變成了這次修法的贏家,走入合法化程序的廠商則成了乖乖繳錢的傻瓜。甚至還有廠商佯裝弱勢,說自己並不知道經營工廠需要登記。

 

我們想請問蘇院長:1.2萬家未納管工廠都是黑數的情況下,院長可以保證他們都「沒有污染、沒有危及公安」嗎?

 

經濟部、地方政府衝刺納管數量 ,蘇院長扯後腿

 

更諷刺的是,經濟部和各地方政府自一月以來,卯起來衝納管數量。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自去年12月28日召開「呼籲未登工廠儘速申請納管暨說明斷水斷電成效」記者會,呼籲業者別再觀望,3月20日一旦到期,各縣市地方政府將優先查處,執行斷水斷電,甚至拆除。今年1月不只拍影片重申,更在經濟部中辦網頁首頁上放著「執法沒有隨便,違法沒有水電」的文宣。

 

圖片摘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網頁首頁。

 

過年之後,為了在3月20日前好好督促各縣市稽查新增建工廠,並衝高納管數量,王美花部長每兩週就召開一次「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督促各地方政府用盡各種方式宣傳納管,連社區公佈欄、電子看板、垃圾車上面都可以看見320到期後將會有所作為的各種文宣。經濟部認真督導地方政府,「恩威並施」逼使廠商必須改善自己的消防、環保設施,負起應有的基本企業社會責任。這些努力不僅被蘇貞昌院長一句「不至於馬上下令斷水斷電」大打折扣,恐造成第一線承辦怠惰執法。

 

全民加入連署,要求蘇院長依法執行斷水斷電

 

我們要請蘇貞昌院長說清楚講明白,「不至於馬上下令斷水斷電」的真正意涵,是不會被斷水斷電,還是帶頭違法延長斷水斷電的截止日?

 

法令已經訂下期限,行政院就應貫徹執行,而不是虛張聲勢地倒數,又在最後一刻心軟,被不肖廠商看破手腳。民間團體發起「守護國人食安,連署要求政府終結農地工廠!連署,要求政府切莫一再姑息養奸,繼續成為危害台灣農地安全、破壞產業公平競爭、違反法治精神的幫凶!

 

這次若再不斷然處理,難道要等十年後再開一次大門,再把「新增」變成「既有」,然後說這些都是歷史共業?既有違章工廠問題若真是歷史共業,望民進黨和前朝做出差異,終結應納管而未納管的違章工廠,創造守法者得利的競爭環境,也立下違章工廠治理的典範!

 

※作者為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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