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以精準執法降低高雄交通肇事率

李明聰 2022年07月12日 00:00:00
交通執法效果應有邊際效益遞減的狀況,即執法強度增加,事故下降的幅度會趨小,因此應同時建立執法與用路人交通行為互動的評估。(資料照片)分析

交通執法效果應有邊際效益遞減的狀況,即執法強度增加,事故下降的幅度會趨小,因此應同時建立執法與用路人交通行為互動的評估。(資料照片)分析

交通工程(Engineering)、交通教育(Education)與交通執法(Enforcement)3E工作是改善交通安全的重要工具;交通工程建立合適的交通環境、交通教育宣傳合適的用路觀念、交通執法則協助建立合適的用路行為;3E工作都非常重要。

 

我們去年經歷了疫情階段,道路上的車流量明顯較往年為低,雖然交通事故總數有稍微降低,但也因為用路人可分享的道路空間變多,駕駛行為的亂度也有增加的趨勢,如路口側撞事故則呈現增加。今年初起,高雄市政府為壓制疫情解封後的交通事故,加強交通執法工作,經過半年投入,高市111年1~6月交通事故死傷人數18,353人,較110年同期下降1,039人(-5%)。

 

我們必須去思考,總死傷人數的下降是否與交通違規執法有無關聯。筆者曾經分析100年至105年高雄交通事故件數與交通執法件數的因果關係,結果顯示交通執法投入的一個月內,即能降低交通事故件數,可謂是短期有效的方案;每增加100件執法,可降低1.5件交通事故。今年4月交通局也提出了一組數據:闖紅燈執法數增加84%、對應違反號誌事故死傷人數下降8.6%;酒駕執法數增加33%、對應酒駕事故死傷人數下降23%;併排停車執法數增加22.6%、對應同向擦撞事故數下降18.6%。

 

在筆者的前述分析中有另一項發現,若是針對事故嚴重度高的違規樣態進行執法,如闖紅燈、超速、酒駕、無照駕駛等態樣,則效果更明顯,每增加100件執法,可降低2.6件交通事故。據此建議,在公權力單位人力物力有限之情況下,執法機關以「取締嚴重違規並影響他人安全之行為」為執法重點,增加違規取締頻率,提高用路人交通違規成本,以減少用路人違規現象與行為,這樣有助於高雄所有民眾享受到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另因執法效果應有邊際效益遞減的狀況,即執法強度增加,事故下降的幅度會趨小,因此應同時建立執法與用路人交通行為互動的評估分析,隨時檢討執法前後之事故件數與違規行為,作為日後執法工作動態調整的參考。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運籌管理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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