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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基督並沒有繼續和罪人一起吃喝玩樂-回應歐陽文風及宋承恩

陳華恩 2017年04月09日 07:00:00
筆者認為,教會教導每一位信徒的,是把生命的重心及個人價值建立在基督身上,而非「性行為」之上。而基督耶穌更是真實的深愛每一位罪人,包括同性性傾向者。(湯森路透)

筆者認為,教會教導每一位信徒的,是把生命的重心及個人價值建立在基督身上,而非「性行為」之上。而基督耶穌更是真實的深愛每一位罪人,包括同性性傾向者。(湯森路透)

自2016年底立法院強勢一讀通過修改民法婚姻定義,直接引爆台灣社會對立,並自司法院憲法法庭正式針對於「同婚的合憲性」進行聽證,更彷彿讓台灣社會處在一個十級地震來前的微妙狀態。

 

職業為「牧師」的歐陽文風先生以一文〈反同基督徒別用聖經合理化自已〉來指出基督徒是毫無科學的證據去反對同性婚姻,只是單純因為宗教信仰而去「宗教霸權」社會,並且歐陽先生進一步指出反對同婚的基督徒對於聖經的理解是有錯誤的。宋承恩先生則是用比較和諧的態度,以較學識高超的言語意圖指出,世俗婚姻並不等於上帝的婚姻,並巧妙地指台灣政治對於宗教權保障不足部分,不應成為反對理由。

 

但兩位先生所言,是否符合信仰或客觀理性呢?

 

筆者作為基督徒亦屬於國語長老教會中的一員,更有幸參與協助整合台灣基督教聯盟等團體(台基盟)所遞交給憲法法庭的法庭之友意見書。有別於聲請人及六位鑑定人對於科學審查的鴕鳥態度,台基盟意見書內容,除卻在最後檢附宗教團體之立場外,絕大多數的篇幅都是在訴諸理性和科學舉證。

 

簡單舉例:科學並不支持同性性傾向是天生的,科學實證也指出性傾向是可以被改變的。

 

美國最高法院於Obergefell v. Hodges (2015)判決書中指出「同性性傾向屬於天生且不可改變的特徵 更多Obergefell v. Hodges (2015), page 8, “psychiatrists and others recognized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is both a normal expression of human sexuality and immutable”. 」,然而上述讓同性性傾向族群「成為」法律上「應被保護的弱勢團體」的科學審查卻是在United States v. Windsor (2013)進行,然而當時的科學基礎乃是美國心理學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2009年的診斷手冊及相關研究文獻論文集。台基盟意見書清楚引用2014年APA診斷手冊及相關論文集總編輯之論文指出APA已經有科學上的「翻供」,並且提出兩份分別由美國國家同性性傾研究與諮商學會(NARTH Institute)及兩位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醫學院的精神醫學者於去年底所提出的報告,Mayer and McHugh (2016) 更多〈Sexuality and Gender〉可在香港性學會資料庫找到中文摘要 作為佐證,舉證從2016年的科學角度,「同性性傾向是不屬於天生且不可改變的特徵」,即不構成法律上「應被保護的弱勢團體」。

  

先退一步,即便考量伴侶法可有鼓勵同性二人相互忠誠,在排除性傳染疾病外,台基盟意見書舉證,人類的「排泄器官」存有許多病菌,兩人間的性行為依然有極高肝炎及人類乳狀病毒(HPV)等感染風險,並依照Markland, Dunivan, Vaughan, Rogers (2016) 更多Alayne D Markland, Gena C Dunivan, Camille P Vaughan and Rebecca G Rogers (2016), Anal Intercourse and Fecal Incontinence: Evidence from the 2009–2010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 111, 269-274 (February 2016) 等學者發表於美國腸胃病期刊(The American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的論文,「肛交」導致至病患大便失禁有著病理及統計上的顯著因果關係,這現象在成年男性病患中是特別明顯的。台基盟意見書主張,政府不應該鼓勵對於人民健康有害的性活動。

 

就兒童權益方面,台基盟意見書引用Loren Marks (2012) 更多 Loren Marks (2012), “Same-sex parenting and children’s outcomes: A closer examination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s brief on lesbian and gay parenting”, Social Science Research.來指出美國心理學協會(APA)於2005年聲明主張的錯謬之處,即認為處於同性別監養人對兒童是無不利因素的說法,並且提出Allen(2013) 更多D. W. Allen (2013), “High school graduation rates among children of same-sex households”,及Schumm(2016) 更多W. R. Schumm (2016), “ A Review and Critique of Research on Same-sex Parenting and Adoption”等論文來作為實際舉證,即親生父母是對於兒童最佳的成長環境,支持美國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Pediatricians)於2013年的立場聲明。

 

台基盟意見書認為,政府不應該讓兒童成為部分族群為滿足其模仿慾望的商品。

 

一般而言,基督徒並不排斥科學上的討論,即便台灣部分挺同學者聲稱反同方提出的科學研究有瑕疵,基督徒通常都會引用,如Schumm (2015) 更多W. R. Schumm (2015), “Navigating treacherous waters – one researcher’s 40 years of experience with controversial scientific research”,來指出真正的研究瑕疵乃是實質存在於挺同方所提的研究中。

 

歐陽先生文中,故有引用許多聖經內容,來控訴基督宗教信仰中的「殘酷」,間接意旨這是一個要被「改革」的宗教,然而、聖經中許多的紀載,如同台灣其他民間信仰一樣,是為要提醒信徒,因果報應的存在,而在日常行為上必須向善。

 

難道因為地獄描述的殘酷,宗教就必須要把傳統經典中的內容給刪除嗎? 

 

這恐怕有顛倒是非之嫌疑了?

 

無論是歐陽先生或是宋先生,都是對於基督信仰做出「選擇性的理解」。歐陽先生與宋先生,都選擇性忘記新約聖經早有紀載會被「同性所吸引的信徒(Christian with same-sex attraction)」,教會(特別天主教會)有超過2000年處理同性性傾向議題,教會中有著最多的「後同志族群(Post-LGBTs)」。

 

教會對於同志的教導與牧養並非是要把「同性戀」轉化成為「異性戀」,實際上,大多數的後同志還是會被同性所吸引,教會的教導是聖潔,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其相反都是聖潔。教會教導每一位信徒,把生命的重心及個人價值建立在基督身上,而非「性行為」之上。確實聖經中有許許多多的罪,也確實基督耶穌在世的日子常常和妓女與罪人吃飯,而基督耶穌更是真實的深愛每一位罪人,包括同性性傾向者,但是;基督並沒有繼續和罪人一起吃喝快樂,耶穌在世的日子是呼喚每一位罪人悔改,並且背起個人心中的十字架來跟從祂。

 

一個會被「性」所吸引的人,無論是對於異性或同性,都必須面對自我心中的罪與過犯。

 

這是基督教福音的本質,基督徒別無選擇,當一位自稱基督徒的,要將一樣行為從教義中去「除罪化」,無論是他或是她,是屬於教會聖餐之外的人。

 

※作者為外資投資總監

關鍵字: 反同 基督徒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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