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因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等罪遭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且期滿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自央視新聞)
在中國,凡事都有特色,特色的意思就是不拘一格,別出心裁,比如說民主,比如說法治,它總是能搞出一套舉世無雙的運行模式,跟你想的完全不一樣。
就拿防疫這檔事來說,全世界都以科學方法實事求是,習近平就是有本事弄成光怪陸離的全民運動,結果搞得民不聊生,單從這個角度看,與其說是中國特色,不如說是習近平特色更準確,因為十四億人中,就只有他具有唯一的發言權。
習近平也談「全過程民主」,也談「依法治國」,但他這個法可以量身而做,運用起來隨心所欲,不亦快哉。孫力軍團夥案就是一個完美典範。
出訪歸國神隱期間,中國各地法院對孫力軍團夥七人密集宣判,三人判了死緩兩年,没收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要害在後面,緩期兩年「期滿改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意思就是關到死。
以中共整人的手段,這些人能活多久,完全要看上面的意思,薄熙來案的關鍵富商徐明,關没幾年就莫名其妙死了,這三個活死人下場大概也差不多。
習近平留這三個活口,不是因為他仁慈,而是另有它用,這樣做可以發揮最大的震懾效果,在清洗刀把子公安系統的過程中,告訴這些人的後台及黨羽,老子握著你們的生死簿,二十大前最好給我安分些。
中共建政之初,一條「反革命罪」治天下,具有無比的任意性,打擊階級敵人一抓就靈。中國法治三部曲通常照一個節奏在走,先是「雙開」,開除黨籍與職務,然後交付審查,在一定的時間和場所交待自證己罪,接下來就按黨的需要宣判,其間看不到論告證據,聽不到被告辯護內容,而被告通常也會配合認過悔罪不上訴。
孫力軍落馬之初,通告的罪名非常嚇人,什麼「性質極其惡劣,影響非常嚴重」,彷彿誅九族都還不夠,但神奇的是,到了宣判時,所有的政治指控通通都不見了,剩下經濟犯罪和非法持槍,後者尤其可笑,公安持槍算什麼大逆不道?但這些人犯天條,是因為他們動了謀刺今上的心思。以這些人的分量,借他九個膽也不敢,習近平要表達的意思,就是幕後還有大頭,留活口是還不到攤牌時刻。
以一尊的威儀,他愛怎麼幹都不算過份,但其影響卻極其嚴重,中共的統治機器一看權力這麼好使,紛紛起而效尤,於是城管可以對賣5斤芹菜的農民開罰6萬6人民幣,交警可以把罰單當套票預售,兩千人民幣包底,保障全年一路平安。
上行下由的結果,一整個中國就成了奴隸社會,權力是唯一的準則,法律只供參考。
這些光怪陸離,中國人已經見怪不怪。但是生活在台灣,享受自由民主如家常便飯的一些人,如果還對一國兩制有所期待,對統一後的日子抱著遐想,大概就是所謂的「蓋頭鰻」一族吧?
※作者為自由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