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娟芬專欄:一個過度殺戮的故事──金馬獎最佳紀錄片《九槍》

張娟芬 2022年12月14日 00:02:00
警察殺阮國非的方法:因為恐懼而過度殺戮。(圖片摘自影片截圖)

警察殺阮國非的方法:因為恐懼而過度殺戮。(圖片摘自影片截圖)

與這個年代的許多事件一樣,我們大致聽過有這麼一回事:一個逃跑移工被警察開槍打死了,他叫阮國非。其他的細節,在好幾年過去之後,已經被無數朝生暮死的事件疊蓋過去,印象模糊了。然後我們聽說得到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的《九槍》有警察密錄器的畫面,如此坐進了戲院。九十分鐘以後,我們走出戲院,槍聲還在心裡響著,想討個說法。我到底看了什麼?

 

因為恐懼而過度殺戮

 

密錄器的部分很容易辨別,畫質特別差、鏡頭特別搖晃的就是了。起先是奔跑,草叢、樹林、喘息聲,在劇烈晃動之中,看不出鏡頭追逐著誰。稍停下來的時候,勉強分辨出草叢深處有一條河,身負鏡頭的這個人喃喃自語,「他如果再起來,我要開槍了」。鏡頭往左、往右跺著步,焦躁緊張,停不下來。

 

然後阮國非出現了,全身赤裸,一望可知沒有武器。鏡頭就是我們的眼睛,照理說觀眾很容易認同這個視角,觀眾所見就是現場警察所見。但是看到這裡不免感到奇怪,警察並不上前逮捕這個人,反倒是後退著大喊要他趴下。而這個赤裸瘦弱的男子似乎有點恍惚,對一個舉槍大喊的警察竟然沒什麼反應,只是夢遊一般地靠近警車,甚至拉開車門鑽了進去。他是不是意識到自己的赤裸,想找個遮蔽物?這時,身負鏡頭的人已經開槍。

 

阮國非中槍後依然恍惚,沒有喊痛或摀住傷口,與槍聲並進的,是警察自己的叫喊,「趴下!」阮國非往警車底下鑽進去,仍然,像一個意識到赤裸的人想遮掩自己的赤裸。警察似乎對於阮國非的蠕動感到憤怒,接下來的幾槍已經不是為了掌控局面,不是為了防衛可能的攻擊行為,而似乎是號令者對於命令竟然未獲遵從的震怒與懲罰。阮國非只要一動,警察就再開一槍,再動,再一槍。

 

紀錄片《九槍》。(圖片摘自影片截圖)

 

那就像我在家裡殺蟑螂,總是拿殺蟲劑追殺狂噴,心中謹記一定要噴到他的頭或腹部,否則這個頑強的噁心東西就不會死,反而會產生抗藥性。我總是噴到蟑螂不再抽動為止,我想他其實是被我用殺蟲劑淹死的。警察殺阮國非的方法也是這樣:因為恐懼而過度殺戮。

 

他聽不懂,可是已經被連開九槍了

 

救護車來了,身負密錄器的警察反覆告訴他們,阮國非有攻擊性,他撿地上的石頭打傷了一位民防員。阮國非倒在那裡流著血,警察不知道對誰說了一句,「他聽不懂。」是的,警察從一開始就知道那是「外勞」,現在他想到其實「外勞」不是不聽話,而是聽不懂,可是他已經連開九槍了。

 

救護車走了,阮國非還倒在地上——警察決定讓救護車先載鼻子被石頭砸傷的民防員離開,而讓阮國非繼續在現場流血。鏡頭還是躲得遠遠的,連開九槍以後,身負鏡頭的人仍然深陷恐懼中,不敢靠近。到場支援的警察們終於想到要給阮國非上銬了,他們看來年紀不小、官階也不小,但其「訓練無素」則如一,彎下腰來順手就把地上的彈殼給撿了,完全沒有保全現場跡證的基本概念。

 

在這個科技治理的年代,監視器畫面是新一代的證據女王。《九槍》透過警察密錄器所呈現的是一個強弱懸殊的對比:沒有武器沒有穿衣服沒有抵抗沒有防衛沒有聲音的阮國非,與有槍有制服有密錄器有權喝令全場有權決定誰先上救護車的警察。然而警察慌慌張張地重複呢喃,「他有攻擊性,他有攻擊性!」蔡崇隆導演延續《島國殺人記事》的風格,讓各種身份的人在影片裡表達意見,一位警察在片子裡說,他們不知道警械會有什麼後果,例如打靶的時候只是紙片上有一個洞而已,他們不知道這作用在人體上會怎樣。我在電影院裡氣極了,大聲笑出來。我就沒見過哪個使槍的被告敢跟法官說「我不知道我開槍打到人會怎樣」!

 

優勢者呼天搶地說自己弱勢

 

警察的家人為他抱不平,覺得他為什麼得接受審判,像菲律賓警察就可以直接把吸毒的人打死;他們說警察很弱勢。佔據優勢地位的人覺得自己很弱勢、很可憐、很倒楣,是常見的情形。白種人在帝國主義時期覺得自己有「白種人的負擔」,男性分擔十分之一的家事就抱怨女權高張,都是隨處可見的例子。優勢者「自認弱勢」,往往因為他覺得自己本來就應當得到最好的待遇,而對方則本來就低他一等,因此倘若竟然「平等」了,優勢者就呼天搶地說自己弱勢。優勢者的「弱勢感」不是弱勢,是社會結構允許他以養尊處優的心態行事,而認為這樣理所當然。

 

金馬紀錄片《九槍》。(圖片摘自金馬影展網頁)

 

我到底看了什麼?我認為《九槍》所記錄的,是一則警察殺害移工的事件。警察開槍並不是緊急狀況反應不及,我們聽到他預謀「他再出來我就要開槍」;並不是對方有武器或者誤以為對方有武器,阮國非全身赤裸;映後座談時相關人士且指出,抓逃跑的移工並不是警察的職務,也就是說,警察並沒有「萬一沒抓到人就會受懲罰」的破案或業績壓力。就像美國明尼蘇達州警察以膝蓋長時間壓制一名男性黑人頸部導致死亡一樣,是沒有必要性的、過當的暴力。

 

《九槍》是看了會難受的紀錄片。有的事情,抽象的知道與具體的看見還是不一樣,死亡就是一件這樣的事情,即使準備好了要看見死亡,待真的看見才知道,仍然沒有準備好。更令人難受的是,不像美國那位執法過當的警察被判謀殺罪、要服刑二十二年半;殺害阮國非的警察始終不認錯也不道歉,但是阮國非的父親身體不好,不能再負擔官司的纏訟了,只好委屈地和解。那名警察依過失致死判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不用坐牢。阮國非的死亡帶來什麼意義呢?在我們答得出來以前,都將繼續難受下去。

 

 

※作者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事長

 

關鍵字: 九槍 殺戮 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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