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國營綠能公司?

周星星 2024年07月02日 07:00:00
常見的光電室內養殖場。(資料照片,蔡卉荀攝)

常見的光電室內養殖場。(資料照片,蔡卉荀攝)

和碩集團董事長童子賢認為台灣綠能發展太慢,應該回頭考慮發展核電,這對一直以來反核的民進黨來說是執政難題。其實太陽能發電是目前最乾淨的能源,就連童董事長擔心的太陽能板可能造成的回收問題,也早就有資源回收公司大量收購拆解回收其可用金屬,甚至有些還可用的太陽能板尚能賣到部分窮困國家繼續使用。位在巴黎的國際能源總署IEA在今年六月提出的數據顯示,全世界投入太陽能發電領域的資金已超過其他所有電力來源的總和,預計今年底將達到5000億美元(約新台幣16兆元),IEA更在「世界能源投資報告」中預測,今年全球潔淨能源投資將達到2兆美元,這表示太陽能在全世界都是綠能首選趨勢。


但台灣需要甚麼樣的國營綠能公司?
 

成立於民國106年的臺鹽綠能公司,是第一個官股民營的綠能公司,當初開始做的漁電共生模式立意良善,也就是在上面是太陽光電版,下面則是養殖漁業,期待能創造電商、漁民、地主、政府的四贏。後來傳出舞弊案其主要因素在於管理不當,國營企業投資的綠能公司其主要目的不該在於追求利潤,而是研發,目前台灣光電遇到的各種問題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解決?如何發展出一套最適合台灣環境的綠能模式,可以大量複製繼續創造多贏?
 

過去用在金融機構的監理沙盒概念,可以成為示範方式。沙盒(Sandbox)原本是一個讓小孩可以安全遊玩與發揮創意的場所,在電腦科學領域,沙盒是指一個封閉而安全的軟體測試環境。在數位經濟時代,監理沙盒成為為了因應各種新興科技與新商業模式,設計一個風險可控管的實驗場域,讓各種新興科技的新創業者測試產品、服務以及商業模式的環境。國家投資的綠能公司,可以引用這樣的概念。在各種條件限制下嘗試的發展出可行的農電、漁電示範案場,其收益要繼續投資在研發上,如此才是國家級綠能公司應該進行的工作。
 

而除了目前的漁電共生之外,更應該推動的是農電共生。這裡提到的農電,並非指在全面性的蓋光電板不管農作物死活,而是創造日照需要不強的室內農場。在極端氣候下,許多農作物已經無法適應目前的氣候環境,尤其最近全台灣高溫造成各項農產損失,因此未來許多重要珍貴的農作物走入室內將會成為一種趨勢。而根據了解,台灣自從清冠一號成功後,許多中醫藥材都成為炙手可熱商品,而中國也因此逐漸減少對台灣的進口,這些中藥材的缺口,需要台灣自己補上。但台灣可以自行培育出各種中藥材嗎?恐怕會有困難,因不同的藥材生長環境皆不同,有些中藥材必須生長在溫差大的地方,台灣的自然環境無法達成,這個時候,就需要可以控溫控濕的室內溫室環境進行種植,而且中藥材並非種出來就好,還要看它的二次代謝物是否達標,才能入藥,這些都需要長時間的研究與培養,而控溫控濕的溫室本身造價高昂,如果不能透過農電共生以光電利潤來協助,恐怕很難達成。然而目前的農電法規,1公頃屋頂型僅有 40%可舖設,做溫室的電力自給自足都不夠,更不可能有利潤。而如果是農發條例的農舍型,1公頃的土地以農舍屋頂舖設只能做0.25公頃,等於只能舖設25%,根本滯礙難行。

 

另外,因應地方擔心因為發展光電造成的環境破壞問題,則應該要與環保團體合作進行生態補償來平衡因開發造成的環境負面影響,讓環保團體以復育、改善保育棲地等方式,彌補因光電開發、建設所造成的生態損害,確保整體生態品質,能維持在原先或甚至更高水準的狀態。這些,都需要非營利為主的國家單位支持,這才是國營綠能公司存在的意義與必要。

 

台灣的光電產業出現弊案,問題出在管理而非政策本身,正因為弊案頻傳,相關單位更該積極介入管理,在弊案頻傳的情況下,公務機關態度保守是正常反應,要如何建立一個溝通平台,讓電商、農漁民、地主等單位都能安心,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光電是分散式能源,分散建立的方式好處就是一旦停電不會是大規模而只是部分區域,更可以避免單一發電方式遭受到破壞時大規模的電能缺乏,一旦某地區發電廠出現問題,其他地區的供電也不受影響,降低電網集中的風險。分散式供電早已是全球趨勢,不但能增強電網穩定性、降低能源成本,光電跟風電等新能源方式更可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降低碳排放,實現極大化再生能源目標。

 

※作者為綠能工作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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