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的死,有媒體會形容為「輕生」,一些反方意見認為瓊瑤屬於自主決定的老年狀態安樂死,與「輕生」不同。(圖片取自瓊瑤臉書)
台灣作家瓊瑤最近「離世」——使用甚麼名詞來表述這件事,也費足了媒體和評論界考慮的心思。有媒體會形容為「輕生」,一些反方意見認為瓊瑤屬於自主決定的老年狀態安樂死,與「輕生」不同。
另一方面,也見到有基督徒對瓊瑤的作為表示反感,認為她宣揚了不尊重生命的歪風。他們反而會要求媒體應該用「輕生」形容事件,在他們眼中,本質上這也算是西方人所說的 took her own life。
每個人怎樣表述,大概也是涉及對安樂死議題、對生命看法的取態。安樂死合法與否問題,是萬年的無共識議題,涉及社會要決定自己對人類生命的態度。反而瓊瑤生前如何、作品如何、政治態度如何,這一刻都不及這個問題惹火。她的離去,留下一個震撼讀者和「全球華人社會」的「生命倫理」問題。
有人是「pro Choice」的,認為生命是她自己的,因此當事人有自己的選擇,外人無論同意與否,他只是實踐了人對自己生命的主宰。就算你不同意都好啦。有人是「pro Life」 的,認為人是沒有權力去終止自己生命,也認為一個社會的法律不應該開放安樂死的選項。很像墮胎權,安樂死是否有權的問題,對社會上很多人不只是事主本身的個人問題,而是社群全體的事,是影響社會在風俗上走向重視生命還是輕視生命的大事。關乎人們是否可以接受社會默認或認可有終止自己生命的機制。
就像死刑這件事,以下這個問題在千百年來仍困擾著人類:國家是否有權力去奪取一個人的生命?人類一方面實行死刑,也反對死刑,始終是因為生命本身的宗教特殊性,讓人們對生命議程極為慎重,不會對建構奪命機制完全心安理得。各國社會仍然是「以人為本」。一切的文化,大多都是以生命特殊而可貴、人類也特別可貴為起點。
「以人為本」其實不是人畜無害的四個大字。例如在「人本」的陣營看來,主張一切物種都應該平等、人類不應該獨佔高位的「物種平等主義」,其實是一種激進環保邪教。人類社會有太多事情,底層都是建基於「人類特別珍貴」的信條。如果你認為螞蟻和一個人類的生命是平等無差別的,那其實是被鑑定為「沒有人性」或者反人類。
在這種社群式想法之下,一個人是否有權終止自己生命,就不是個體自由限界內的事情,而是鄉村父老也有權力一齊參與決定的事情。當然他們在現實中就會努力去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的歪風傳到自己的國家或地區。
當然在具體生活,人類對人類最差,但「人類生命特殊主義」的信條仍然是不滅高舉的信條,仍然是神聖不可侵犯。現在很多人不再信鬼神之說,但仍然對人類生命有莫名的敬畏。所以反對輕生,反對殺人,反對介入「自然」,都是人類基本的行為準則。這都是出生以來,社會以風俗、法律、宗教、教育等對我們的深層預設。任何有違這個宗旨的事情,都會受到引起我們反感和不安。光譜中又以宗教、倫理界為最。
但是最後瓊瑤的確衝擊了社會,因為瓊瑤的生命的確是瓊瑤能夠控制。而且她在「遺書」說明了決定背後的心路歷程,希望其他人不要學她,鼓勵年輕人要盡力活到老之類。人們會有各種反應,會有人反對,但是也打開一道窗,讓我們窺探到生命真實的模樣,那是充滿困擾和失去的過程。對於經歷生老病死的人來說,總是不容易做到「不負如來不負卿」。
衰老是漫長的,臨終的痛苦乃是真實不虛。久病會無孝子,久病會悲觀和失心瘋。照顧者會筋疲力盡。老人可能病到失去意識,生前吩咐被推翻。可以側面看到這些可能性令她非常恐懼,而我們大概都能同理這一點:不想失去對身體或精神的掌控權。能掌控自己的身體和精神對一般人是理所當然,但對老人或病患來說卻不是,當生命去到那種沉痛境況,人可能會失去尊嚴。
很多發生於醫院的拔喉之爭就沒有那麼非黑即白,生命是重要,但患者的意願也很重要。「僅僅活著」有時並非患者心目中對自己情況的最佳方案。
※作者為香港評論者/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