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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世宏專欄:加拿大撤回數位服務稅 一場全球數位稅制角力

羅世宏 2025年07月02日 06:00:00
隨著Pillar One命運未卜、川普貿易強權路線依舊、加拿大與美國設定的7月21日關稅協議大限迫近,這場數位服務稅風暴勢必再次掀起波瀾。(美聯社)

隨著Pillar One命運未卜、川普貿易強權路線依舊、加拿大與美國設定的7月21日關稅協議大限迫近,這場數位服務稅風暴勢必再次掀起波瀾。(美聯社)

2025年6月30日,加拿大聯邦政府宣布撤回原本即將於當天生效的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 DST),並強調此舉是為了重啟與美國停滯的貿易談判。這項決策,牽動著全球數位稅制改革、多邊主義與單邊貿易霸權之間的微妙角力。加拿大的臨陣退卻是否證明川普政府的強勢施壓奏效?數位稅全球化進程今後又將何去何從?

 

從徵稅正義到妥協:加拿大的政策兩難

 

加拿大的數位服務稅原係對抗跨國數位平台逃避在本地繳稅問題而設計,課徵對象是全球年營收超過11億美元、且在加國境內營收超過2,000萬加幣的企業,稅率為3%。其課徵範圍,涵蓋搜尋引擎、社群平台、線上市集與使用者數據交易,劍指Google、Meta、Amazon、Apple、Airbnb與Uber等美國科技巨頭意圖明顯。

 

雖然該法案早於2021年即由加拿大國會通過,但其實施因OECD多邊稅制協商未果而延宕。在多邊談判進展遲緩下,加拿大決定於2025年6月30日啟動實施,並回溯課徵自2022年起的稅負,預計其首批課稅行動將導致美國數位平台企業的稅負負擔增加總額達20億美元。

 

這項政策不僅是為了因應數位企業課稅失衡的結構問題,也將在未來五年為加拿大創造超過70億加幣的潛在稅收。然而,美國強烈反彈,已使得這項政策成為外交與經貿角力的前哨戰。

 

加拿大的數位服務稅劍指Google、Meta、Amazon、Apple、Airbnb與Uber等美國科技巨頭意圖明顯。(美聯社)

 

川普單邊主義:從貿易威脅到外交施壓

 

早在2023年,貿易律師與產業團體便警告,數位服務稅很可能引爆加美貿易戰。儘管拜登政府曾試圖透過《加拿大-美國-墨西哥協定》(CUSMA)機制提出爭端協商,但並未進一步訴諸仲裁;川普則選擇採取高壓政治手段,在加拿大數位服務稅實施前夕宣布中止所有與加國的貿易談判,並揚言七日內宣布新關稅懲罰。

 

川普甚至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加拿大「是一個長期對美國農產品課徵高達400%關稅的困難貿易國,如今對我們科技公司課稅,是對美國的直接攻擊」。此番言論與威脅,迅速迫使加拿大總理馬克·卡尼(Mark Carney)政府讓步,撤回數位服務稅以重啟與美國的談判。

 

國際貿易律師William Pellerin指出,美國早應對數位服務稅表態,如今最後一刻出手,「只是遵循川普政府一貫的強硬談判策略」。這顯示,在川普「以稅制換談判」的交易邏輯下,稅收主權難敵單邊貿易霸權的壓力。

 

DST的政策邏輯與全球稅制困境

 

數位服務稅之所以引發美國強烈反彈,在於其本質上的「營收型間接稅」,與企業是否實際獲利無關,也不顧是否已在他國繳納企業所得稅。Tax Foundation的報告指出,數位服務稅違反「稅制中立性」原則,且因以營收為基礎,對利潤率較低的企業極不公平。比方說,營收100美元、利潤15美元的企業若需繳交3美元的DST,其實際稅負將會是20%,高於一般企業所得稅水準。

 

更有甚者,數位服務稅可能引發「雙重課稅」與「稅金金字塔效應」,即相同的數位產品在不同國家被多次課稅,嚴重扭曲全球供應鏈。例如Google與Amazon在英國、法國等地已將DST成本轉嫁至廣告客戶與消費者,形成事實上的漲價。

 

全球的數位稅趨勢

 

事實上,加拿大並非DST孤例。截至2024年,全球已有18國實施DST,包括法國、英國、義大利、印度與奧地利。其中多數都採3%至6%的營收稅率,針對特定數位活動如廣告、數據販售與線上市集運營課稅。歐盟與G24集團更提出「顯著數位存在」(significant digital presence)原則,主張應根據使用者所在地重分配課稅權。

 

OECD則自2019年起推動「第一支柱」(Pillar One)架構,主張對年營收超過21億美元、利潤率逾10%的跨國企業重分配至少25%的超額利潤,按銷售地區、而非生產地課稅。惟該方案需美國同意方可啟動,而川普政府早已明言反對,認為其將使美國損失高達12億美元稅收。

 

即使Pillar One最終實施,也未必能迫使各國撤回DST。根據草案條約,僅明列8國應撤回政策,加拿大是否列入名單仍存爭議。這意味著,原先的多邊稅制協議可能成為無法實現的空中樓閣,既無法全面協調,也難以落實互惠原則。

 

加國讓步的長期代價

 

加拿大此次撤回DST,不僅放棄數十億加幣的稅收潛能,更犧牲未來談判籌碼。原先DST可作為壓力工具,促使美國在Pillar One或CUSMA談判中做出讓步,然而現在卻淪為談判前的單方面退讓。

 

根據Tax Foundation建議,若無法實現多邊改革,各國應轉向擴大消費稅(如VAT)以涵蓋數位服務,避免政策扭曲與行政成本激增。歐盟即在2015至2022年間透過擴大VAT數位課稅,使稅收增加七倍。

 

但在美國反對與川普壓力下,加拿大是否還能另闢蹊徑,推動符合中立性與透明原則的數位稅改,勢必有極高的不確定性。

 

加拿大數位服務稅的撤回,表面上是該國的政策調整,實則是牽動全球稅制改革的風向球。在川普政府毫不掩飾的施壓下,加拿大選擇退讓,在暫時緩解與美國的貿易對峙強度的同時,其實也在向世界傳遞一個明確訊號:在全球經濟秩序尚未重構之前,單邊主義仍然能主導規則。

 

加拿大數位服務稅的撤回,表面上是該國的政策調整,實則是牽動全球稅制改革的風向球。(美聯社)

 

從數位稅之爭看全球秩序

 

這場圍繞「誰該為數位經濟納稅」的攻防戰,其意義不只是牽動著美加雙邊關係。它也突顯了多邊稅制談判機制的脆弱性、各國對科技巨頭逃避本地納稅義務的焦慮,以及數位資本逃逸實體主權管轄的現實困境。換句話說,DST不是稅制技術問題,而是主權、經濟與國際規則重寫的交會點。

 

更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的讓步是否將引起骨牌效應?其他已實施或籌劃DST的國家,可能也將面對來自美國的壓力,從而進一步瓦解OECD先前主導的全球協議成果與進程?這些問題,正考驗著各國在數位時代如何在保護本國稅基與維繫國際合作之間取得平衡。

 

在未來數月內,隨著Pillar One命運未卜、川普貿易強權路線依舊、加拿大與美國設定的7月21日關稅協議大限迫近,這場數位服務稅風暴勢必再次掀起波瀾。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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