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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最需要的是誠信與法治

李柏熹 2016年09月09日 07:00:00
遠雄大巨蛋案,在紛紛擾擾一年多後,看似有了轉機,但能否順利完工開幕,大多數人還是不樂觀。(攝影:葉信菉)

遠雄大巨蛋案,在紛紛擾擾一年多後,看似有了轉機,但能否順利完工開幕,大多數人還是不樂觀。(攝影:葉信菉)

9月8日10點,臺北市政府柯文哲市長在記者會中宣布,暫停執行大巨蛋BOT案的違約處分,臺北市政府與遠雄互相釋出善意,朝向續建的方向前進。在紛紛擾擾一年多後,看似露出了曙光,但前路依然崎嶇,能否順利完工開幕,大多數人應該都不那麼樂觀。畢竟這一年多來,大巨蛋的歹戲,已經徹底摧毀臺北市官商之間的信賴。更何況在雙方的記者會中也看得出來,依然各有堅持。

 

從1991年喊出「我們要巨蛋」開始,大巨蛋20幾年來,不斷在政治綁架與道德綁架中求存。專業,在綁架中消失了。

 

大巨蛋會成為柯市長眼中的弊案,肇因於反巨蛋人士長期以來的抗爭,反巨蛋人士的訴求只有一個:松山菸廠園區應該成為森林公園。在這個訴求下,「要鬥垮先鬥臭」成為行動準則,先樹立起反巨蛋是追求環保與公平正義的大旗,再製造巨蛋選址錯誤(不應該蓋在東區)、量體過大、商業面積過大、環境交通影響過大、零權利金等負面議題;之後利用臺灣政治民粹藍綠惡鬥的矛盾,衍生出官商勾結的弊案,因而搞臭巨蛋、搞臭開發商,讓社會輿論轉向,質疑巨蛋興建的必要性與正當性。柯文哲作為一個推翻國民黨的新市長,同樣標榜著公平正義,自然接納了反巨蛋的論述與立場。

 

巨蛋選址在松山菸廠,是經過陳水扁與馬英九兩位市長的專業團隊,在多面向評估後的最優先選擇,位置、量體與整體配套是否適當,除了市府內外的專業評估,全世界也多有案例可循,可受公評。一個「似乎」不為私利的環保團體,將複雜的專業扭曲轉化為簡單的口號後,指謫財團、指謫官商勾結,訴求找回社會公平正義,一般民眾在這樣的道德綁架下,一切似乎順理成章而深信不移,甚至迄今,仍有許多人相信巨蛋是不能打棒球的,可見其影響力之大。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臺北到底需不需要一個巨蛋棒球場?從中華職棒每年賽季中多到數不清的因雨延賽場次,需要;從美日職棒來台交流的頻率來看,需要;近年各項國際賽事因為天氣只能以中南部球場申辦,需要。既然終究需要,已經拖了20餘年,已經完成80%的巨蛋,儘快好好的蓋完,才符合全民最大的利益。

 

臺北市政府與遠雄仍各有堅持

 

在遠雄的退讓與市府的善意之後,接下來的建照變更審查,雙方必須務實的在法令基礎下進行。畢竟,臺北市政府的七項安全基準並無實際的法律依據,要成為巨蛋審查的標準有其可議處;而要求商業量體減少也未經財務可行性評估,違背了BOT精神,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但只要雙方有心,仍有化解的可能。

 

除了臺北市政府與遠雄仍各有堅持,還有反巨蛋人士的作梗,解約,仍是未來可能被執行的選項。如果9月8日或之後的任何一個時間點,臺北市政府宣布與遠雄解約,臺北市政府將面臨百億(遠雄之前提過370億,柯市長評估加計預期利益達900億)起跳的解約金額。雖然北市府的腹案是由接手的企業支付,但臺北市政府與遠雄的官司未了前,不可能有企業願意淌渾水。

 

而在反巨蛋人士眼中,誰接手都會持續抗爭,想接手的企業也必須考慮到應付抗爭衍生的成本。過去臺北市和法商馬特拉約10億的官司都糾纏了12年,巨蛋上百億的官司顯而易見只會更久。十年餘後,目前進度已達80%的巨蛋應該泰半損壞,臺北市政府或其他企業如何接手?市府支付百億之後得到的,只是一個完全不能使用的廢墟。

 

續建巨蛋、解約換手、蓋森林公園,本來就都是可以討論的選項。但回歸初心、審視現實、思考代價、展望未來,透過理性思辨與法治精神,從全民最大福祉考量,哪一項才是最佳解,已經很明顯了。期待透過大巨蛋的反轉,不但讓市民期待20餘年的巨蛋可以早日完工,促進棒球、演藝娛樂的發展;更期望藉著市府與遠雄的破冰,帶動臺北市過去一年低迷的招商引資成績,重建廠商對臺北市投資環境的信心。

 

※作者為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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