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的自由主義:立法院不過半的危險

普通人的自由主義 2019年10月31日 00:02:00
沒有總統否決權的台灣,立法院的選舉,面臨的,還是一樣的「親中」與「抗中」的議題。(攝影:張家銘)

沒有總統否決權的台灣,立法院的選舉,面臨的,還是一樣的「親中」與「抗中」的議題。(攝影:張家銘)

蔡英文在民調上大幅領先韓國瑜,但在立院選情上,民進黨卻遠落後於國民黨。這樣的分歧現象,也許可以解釋為台灣民眾對親中總統候選人有疑慮,但對民進黨全面執政不滿意。這樣的心情,不難理解,但抗中的陣營,如果未能在立法委員選舉取得過半,那蔡英文一人,恐怕對抗不了親中勢力,因為台灣的總統,沒有否決議案的權力。

 

美式總統制賦予總統否決國會法案的權力。這種來自君王制的設計,讓全民選出的總統,具有壓制國會的力量。英國的國王,雖然沒有「朕即國家」的絕對王權,但君主仍然代表了國家主權,十三世紀大憲章之後的英國,雖然讓國會削弱了國王的權力,但君主仍然有否決國會議案的設計,象徵主權壓過民主選出議員的權力,更能適當避免多數暴力。美國憲法引入總統的否決權,除了給予總統類似君主的主權象徵外,還有權力分立的功效。三權分立的制度裡,相對容易受一時激情和黨派鬥爭影響的國會,有時會有過於激進的法案,總統的否決權有冷卻激情的效果。總統的法案否決權和最高法院的違憲審查,同是避免民主淪為多數欺壓少數的重要工具。

 

所以國會過半數立法,總統運用否決權,國會再用三分之二絕對多數推翻否決,這三道關卡,可以把一個具有爭議的法案,不斷地用民意檢驗,而達成相對為人民滿意的結果。但台灣沒有後面的兩道關卡,所以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如果強行通過親中的法案,民進黨並沒法可施。中華民國憲法原始的設計,有行政院覆議立法院法案的制度,相當於美國的總統否決權,原先的設計裡,立法院要有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才能否決覆議,一如美國國會的制度。但修憲後,這個否決覆議的門檻,變成了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讓行政院覆議機制形同具文。如果國民黨強要再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甚至更往中國傾斜的法案,就算民進黨的行政院長提覆議,國民黨還是有足夠的票數可以否決覆議,而總統並沒有權力不簽署這種法令。

 

想要「懲罰」民進黨的選民,也許會想,兩岸的和平協議,如果不幸讓國民黨主控的國會給通過了,雖然沒有總統的否決權,但還有最高法院的釋憲功能可以擋,最差的情況,就是再來一次「太陽花運動」,沒什麼大不了。這是過於天真的想法,和平協議的可能方案有千萬種,要寫出一個不違憲,但把台灣往中國推的法案,一點都不困難,更何況,釋憲曠日費時,和平協議如果輕舟已過萬重山,一切都太晚了。

 

「太陽花」的天時、地利、人和,全在於一個出其不意,吃過虧的國民黨,豈有笨到再來一次的可能。

 

但在沒有總統否決權的情況下,這些可能的備案,都會緩不濟急,因為現時的台灣情勢,不同於2014年的服貿爭議。弔詭的是,當時的中國比較有自信,經濟沒有問題,和美國也還未起衝突,所以台灣的情勢,沒照北京預想發展,反而可以停看聽一番。但現在的中國,外有美國的貿易戰,邊陲有無止境的香港抗爭,內有經濟和維穩壓力,對台的施壓,沒有餘裕,北京甚至會拿台灣的統一進展,作為紓解多方壓力的管道。因此,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就會是把台灣往中國推的主要戰場。而且這一戰,國共兩黨要成就的是水到渠成的態勢,不一定是真的實質統一進程。如果和平協議之類的議案,強勢得到通過,不但台灣內部的親中勢力得到鼓舞,中立無定見的民意,也會往中國倒,「大勢已去」的心態一起,就難有挽救的空間,甚且共產黨會以「台灣主流民意」為藉口,兵臨城下。到得那一日,連美國都救不了台灣。

 

因此,這場總統和立院的大選,不容有分裂投票的空間。總統選舉是對「親中」與「抗中」政策的公民總投票,這點民眾都非常了解,也是蔡英文領先韓國瑜的主因,但民眾不清楚的是,沒有總統否決權的台灣,立法院的選舉,面臨的,還是一樣的「親中」與「抗中」的議題。台灣的處境,不同於美國的堅固民主體質,可以在這種關鍵時刻,勇敢的制裁無能的執政黨。台灣的民主自由體制,是每一次都在大選裡面臨存亡的抉擇。對不少人來說,尤其是支持第三勢力,不喜歡藍綠對抗的民眾,這樣的結論,太令人感傷,但如果你真的不想被「亡國感」綁架,不想連立委政黨票都要給你討厭的民進黨,你至少可以選抗中的小黨來投。因為國民黨和親中勢力在立法院的不過半,和韓國瑜的落選,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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