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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在台灣需索言論自由很奇怪

卓然 2020年01月04日 00:15:00
對於肩負「民族統一復興大業」的中共統戰部門而言,今後的業績可能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來支撐。(圖片擷取自央視直播)

對於肩負「民族統一復興大業」的中共統戰部門而言,今後的業績可能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來支撐。(圖片擷取自央視直播)

《反滲透法》火速通關,是非功過可以留給歷史評說,連日來因應而生的幾個事件倒很值得記上一筆。

 

在政治攻防上,站在反對一方的政黨,國民黨色厲內荏,嗓門很大,動作很輕柔,三讀程序發出甲動,人只來了一半,戴口罩盤腿行使緘默權,意思到了,因為這個時機很敏感,區域立委不敢拿選票對賭。

 

宋楚瑜、郭台銘也不敢缺席,立場擺得很硬,但程序和手段都可以商量,底氣不是那麼紮實,柯文哲一貫的依違兩端,批小英「都妳在講」(暗指獨裁),罵國民黨釋憲「很丟臉」,雲山霧繞的,各打五十大板,魚與熊掌都要。

 

對個人或事業來說可就沒那麼輕鬆了,宣稱第一個落地北京的新媒體《大師鏈》出師未捷,趕在法案通過前宣布不玩了,是「不為」還是「不能」,難以判斷。倒是一家被劃歸紅媒的集團動作很大,使性子大發雷霆,傳出不排除以停刊手段來抗議扼殺言論自由,還祭出社論五評,痛批執政黨搞顏色恐怖,變相戒嚴。

 

有些評論說,短短十二條幾百字的《反滲透法》根本形同具文,難以應付中共花招百出無孔不入的統戰滲透,不是沒有一些道理。但也有一部分人彈冠相慶,認為先求有再求好,國家安全好歹有了第一件金鐘罩。我看過最樂觀的評語稱這項法案是「立竿見影」。

 

如此樂觀的理由或許和上述集團的大動作有關,這家集團兩份紙媒發表聯合社論,其中闡述了兩個主要論點:一說歐美先進國家雖然也有類似的反滲透法律,但「橘逾淮為枳」,「先進國家沒有聽聞政黨利用網軍攻擊對手帶風向的事情,……到了我國就極有可能被濫用,所以在沒有深入討論獲得共識之前,絕不能輕率通過。」這樣的批評和大眾的認知似乎落差極大,歐巴馬和川普一定不會同意說只有台灣有網軍,所以沒有資格享有反滲透法律的保護吧?這同樣也不符合韓國瑜的指控,說九成媒體已被政治收買了。

 

更奇怪的指控來自第二個論點,集團旗下一份以「兩岸社會的溝通橋樑,讓台灣理解大陸,大陸理解台灣」為己任的報紙,發行十年了,大陸人民至今仍未得有幸一睹為快,卻是拼命在2300萬人的台灣,要為14億人的大陸同胞爭取民主自由,這不是很奇怪嗎?這樣單向放送的媒介,是北京當局的需要還是台灣社會的需要?

 

《反滲透法》構成要件為「接受滲透來源的組織機構或派遣人的指示,委託或資助,而進行收受政治獻金、遊說、助選等行為」,國台辦的反應呼天搶地,為什麼?這可能要從犯罪心理的層面才能解讀,簡而言之就是一種預警嚇阻的作用,對於有些想在兩岸模糊地帶渾水摸魚的人來說,法律風險必須納入成本來考量,這可以發揮「以價制量」的效果,而對於肩負「民族統一復興大業」的中共統戰部門而言,今後的業績可能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來支撐,而且也添加許多作業麻煩,當然氣不打一處來。

 

一次立法劃開了兩個世界,你說奇怪不奇怪?

 

※作者為自由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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