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書:罷免韓國瑜不只是一場選舉

林青弘 2020年05月10日 07:00:00
高雄市長韓國瑜化要解「草包市長」的負面刻板形象,要先消解「江湖味」的草莽與粗俗。(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長韓國瑜化要解「草包市長」的負面刻板形象,要先消解「江湖味」的草莽與粗俗。(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韓國瑜市長即將面對直轄市長的首場罷免投票,投票結果令人關注與議論。這場反向式選舉,不適用「選賢與能」的選舉普遍原則,而是落實《憲法》第133條對於人民罷免權的權利保障。無論罷韓訴求為何,韓市長與其幕僚迄今對於一些表象仍然未見真章,持續下去,國民黨真要擔心罷韓結果恐怕成真!

 

回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1980年5月制定與公布,當年舊法第69條後段即有「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的但書規定。行政院於1980年1月10日以臺六九內字第○三七二號函送立法院審查「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草案」的第68條後段,即有「但公職人員就職未滿六個月者,不得罷免」的但書規定。經立法院內政、法制、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後,認為六個月「為時過短」,所以延長為「一年」。由此見之,民主愈有戒嚴與威權的框限,依法罷免的就職期間就會愈短,愈不重視選舉結果,只在乎罷免的反向運作,因為選舉與罷免互相傾軋,對於中央執政維持威權專斷愈是有利。

 

其次,從1980年5月制定與公布舊法後,直到2007年11月修正公布,舊法原條文只是條次變更為第75條第1項,舊法條文並未修正。當年聯席審查(按:參照立法院公報第69卷第72期1348號第63至64頁),立委費希平堅持延長一年、黃雲煥立委反對延長但不堅持意見,聯席審查會就決定將六個月延長為一年。費委員的修正意見,是因為考量地方派系的惡鬥情形,一派當選、另一派就提罷免抵制,考慮「維持政治安定及保障公職人員有適當期間得以伸展其抱負」,所以將罷免限制也就是對於當選者的期間保障,從六個月延長為一年。如果當年立法者的修正考量是如此,迄今法文也未再變更修正,顯示罷免規定的但書條款,目的在於「維持政治安定」與「保障公職人員有適當期間得以伸展其抱負」。

 

反罷韓團體與韓陣營,應該思考從韓市長當選後到現在,高雄市政到底進步多少?韓市長的政見抱負實現多少?這段期間以來,暫且不論罷韓的提前「偷跑」是否違法,高雄市政是否因為罷韓活動而有「政治不安定」的亂象?比起快拆罷韓看板而中計被罵,此般理性訴求,才能把高雄市民從罷韓氛圍裡解放出來,回歸到正常理性狀態,認真與客觀審視罷韓的必要性與正當性。

 

高雄市與高雄縣曾經由民進黨長年執政,民進黨能夠在這兩縣市打敗國民黨候選人而贏得民心與支持,並非洗腦愚民即可完成。高雄人不是笨蛋,藍綠相比之後,自然會有心知肚明的支持與表態。韓市長不僅是要面對罷免結果,更要面對藍綠競爭下的「惡性」關係,也就是「討厭國民黨」與「討厭民進黨」的鬥爭輪迴。中間選民如何表態?繫屬於市政的感受,也關乎對於「草包市長」能否洗白平反。

 

化解「草包市長」的負面刻板形象,要先消解「江湖味」的草莽與粗俗。政治人物的應答對話,充滿藝術與實力。說話不得體,立馬遭致媒體與有力人士的批評攻擊,當晚政論節目鐵定罵不停,頻道轉來轉去就是罵、罵、罵!這是台灣政治的特性與現象,有影響力的網紅或媒體節目,經常消費政治人物與政治議題,以滿足觀眾的慾望需求,無論是罵藍或罵綠。

 

韓市府如何針對市民進行公關活動,這是公眾說服的社會過程,也是信心與安心的表現。白話言之,把市民的信心與放心找回來,而且要表達出來,讓市民口耳相傳,進行市政的口碑行銷與廟口、街口、巷口的輿論散布。不僅僅是網路宣傳與反罷韓的反制,重視網路效應以外,也要關注廟口(含公園)、街口與巷口的日常生活宣傳。

 

從政治現象的社會心理學來說,不能排除挺綠人士對於反韓而罷韓的情緒行為,也就是容不下換黨執政的強烈意識形態。這是一種政治仇恨,迄今仍未化解,存在於深綠與深藍之間,永遠鬥爭與推拉。罷免投票真的不容低估輕視,這是輿論戰也是網路宣傳戰,擴大市民支持韓市長,強化市民對於韓市府執政的信心與安心,方是這場戰爭最有效的反制與應對。與其跟四位自稱君子的罷韓陣營玩起「假君子,真小人」的政治鬥爭賽局,不如認真向市民訴求,為何罷韓欠缺必要性與正當性。如此直球對決,高雄市民才能領悟罷韓是不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作者為自由作家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