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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理專」10年A走客戶2.8億 北檢12日起訴求重刑10年

上報快訊/蔡宜璇 2021年03月13日 10:00:00
「神鬼理專」周勵宏10年間A走客戶近3億元,北檢12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擷取自東森新聞)

「神鬼理專」周勵宏10年間A走客戶近3億元,北檢12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擷取自東森新聞)

台新銀行前高階理專周勵宏因投資失利,10年間盜領客戶資金高達2.8億元,直到客戶發現水單有異向台新銀行查詢,周男罪刑才被揭發。台北地檢署12日依涉《銀行法》特殊背信等罪起訴周男,以及幫助洗錢的黃俊閎、周承蓁2人,並考量周男積極規劃脫產、逃亡海外,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判處10年以上之刑。

 

檢方調查,42歲的周勵宏擔任台新銀行中和分行高級理財專員長達10年,負責經營VIP客戶,從2009年1月起,藉由推銷金融商品,或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業務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每次約百萬元額度,透過網路銀行轉帳友人黃俊閎、胞妹周承蓁的帳戶,再匯回自己的戶頭。

 

據了解,周男因投資失利,將客戶的錢花光,甚至有部份的錢被他拿去酒店消費,或是提供給女友花費。周男被台新銀行查帳之後,隨即在去年11月11日,將名下市值20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賣掉,檢方認定其有脫產、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周男利用老客戶對他的信任,陸續挪用6名客戶存款進行私人投資,其中陳姓客戶1人就被挪用2億5506萬8525元,損失最為慘重,林姓客戶一家3人分別被挪用200萬元、620萬元及1757萬5700元,龔姓及張姓客戶則分別被挪用173萬元及100萬元。

 

黃男及周女則明知台新銀行禁止理財人員與客戶間有金錢來往、台新銀行設有防止客戶將款項匯至理財人員帳戶機制,也知悉提供帳戶給周男是違反台新銀行內部規範,且可預見提供帳戶可能遭作為洗錢犯罪所用,檢方認定2人為幫助犯,一併起訴。(所得稅法修正未推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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