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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當公關品】張榮味插隊接種公費疫苗  律師黃帝穎:涉圖利罪可關五年

上報快訊 2021年06月08日 21:08:00
律師黃帝穎8日在臉書指出,把疫苗作為「公關品」涉及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徒刑。(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律師黃帝穎8日在臉書指出,把疫苗作為「公關品」涉及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徒刑。(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雲林縣縣長張麗善胞兄、前縣長張榮味插隊接種公費疫苗引眾怒。律師黃帝穎8日在臉書指出,把疫苗作為「公關品」涉及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徒刑。

 

律師黃帝穎說,國民黨雲林縣長張麗善胞兄張榮味,不在現階段施打的疾管署公告的疫苗接種順序上,卻能違法施打武漢肺炎疫苗。這類政治凌駕防疫的荒唐事件,陸續出現在地方政府。把疫苗當成政治公關品,拿公費去做權貴公關,不只對一般民眾不公平,更排擠原本應先接種疫苗具較高風險者(如醫事人員、防疫人員等)。

 

 

律師黃帝穎指出,依據防疫特別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防疫物資及疫苗接種的分配及次序安排,均為中央權責。因此,指揮中心公告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及順序,應認有法律上拘束力。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的圖利罪規定,把公費疫苗拿去當政治公關品,給不是現階段公告順序施打的人接種(明知違背法令圖他人利益,因而獲得利益),可處五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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