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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賣酒精飲料就算! 熱炒店、居酒屋晚上10點半後禁內用

上報快訊/陳品佑 2021年07月08日 21:50:00
餐飲業「微解封」鬆綁措施出爐,食藥署訂定只要餐廳有賣酒精性飲料,將不得營業內用超過晚上10點半。(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餐飲業「微解封」鬆綁措施出爐,食藥署訂定只要餐廳有賣酒精性飲料,將不得營業內用超過晚上10點半。(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行政院8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4日,並對各行業提出鬆綁「微解封」措施,餐飲業者遵守採梅花座、增設隔板並落實用餐社交距離下得以開放內用,但針對「有開放販售酒精類飲料」的餐飲業者,也特別制定出營業時間要求遵守,內用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點半,違者將依法開罰,嚴重將停業處分。

 

食藥署8日針對餐飲業者訂出《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要求餐飲業者遵守人員健康管理、人員衛生行為、環境清消、顧客用餐管理與應變措施的5大規範外,其中更有「餐廳若提供酒精性飲料,將有營業時間限制」,並規定全面提前至晚上10點半結束營業,或者於晚上10點半後改採外帶方式。

 

 

民眾常接觸的熱炒店、酒吧、居酒屋、甚至冰箱只要有販賣啤酒的小吃攤等,皆不能開放內用超過晚上10點半,若違反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3千至一萬元的罰款,並強制要求停業3天,累犯2次則要求停業7天,累犯超過3次以上將面對停業30天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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