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4日起有條件開放探病 住院、陪病須定期篩檢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08月24日 15:23:00
24日起,指揮中心調整門禁管制及陪(探)病人員篩檢措施。(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4日起,指揮中心調整門禁管制及陪(探)病人員篩檢措施。(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表示,因應本土疫情趨緩,酌衡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民眾探病需求,自24日起,調整門禁管制及陪(探)病人員篩檢措施,請醫院配合於28日前(含)開始執行,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一、開放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或病況危急者得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為保護病人,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二、為避免入院時因處於潛伏期導致偽陰性結果,風險縣市(台北市及新北市)住院病人及其陪病者,除維持原有之入院篩檢外,增加定期篩檢措施。雙北住院病人入院第7天及第14天各進行1次公費抗原快篩。其陪病者每7天進行1次抗原快篩,1位由公費支應。

 

三、陪(探)病人員如為「完成2劑新冠疫苗接種達14天(含)以上者」或「確定病例符合採檢陰性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得免除前述篩檢。

 

 

指揮中心提醒,若有陪病或探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陪(探)病人員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療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陪病及探病期間,以單一病房為活動範圍,減少非必要的人際交流及聚會,縮短在公共空間的停留時間,以降低交互感染風險,保障自身及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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