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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洗診所!割喉屠殺牙醫師 狠男「犯後抄佛經」逃死定讞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09月16日 19:30:00
賴姓男子刺死牙醫師,遭警方逮捕,但逃過一死。(擷自中視YouTube)

賴姓男子刺死牙醫師,遭警方逮捕,但逃過一死。(擷自中視YouTube)

賴姓男子到台中市一家牙醫診所找擔任護理師的妹妹未遇,竟遷怒並持刀割頸刺死牙醫師王冠中,還刺傷2名護理師。但事後賴男以罹患思覺失調症抗辯,法院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遭最高院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賴男行兇時意識清楚,但犯後抄佛經,顯示未完全泯滅人性,今年6月仍判處無期徒刑;經檢方與賴男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賴男逃過一死。

 

台中市賴姓男子(36歲),因工作不順遂及認為妹妹對她不敬,在2018年5月24日到牙醫診所找擔任護理師的妹妹理論,遭診所護理師阻撓,他竟憤而持刀刺死保護護理師的牙醫師王冠中,2名女護師也遭刺傷,遭依殺人罪起訴。

 

此案一審審理時,一審合議庭依據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認為賴男罹患思覺失調症,雖曾於2003年到2014年間就診拿藥,但之後就沒有看診紀錄,認定他在診所行兇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針對他殺死醫師部分,判決無期徒刑,刺傷羅姓、翁姓護理師涉犯殺人未遂部分,各判刑10年、13年;預備殺害胞妹部分,判刑1年6月,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刑後監護5年。

 

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重新委託台中榮民總醫院鑑定,鑑定結果逆轉認定案發時賴男精神穩定、不受精神病史影響,但台中高分院不採二次鑑定報告,仍以一審鑑定報告為準,認定賴男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受疾病影響,仍判他無期徒刑,案件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案件遭最高院發回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雖認定他犯案時無精神耗弱狀況,但殺人時告訴護理師「去幫妳的醫生(止血)」,犯後抄佛經,顯示未完全泯滅人性,今年6月仍判處無期徒刑,但未宣告強制監護。

 

 

檢方與賴男都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指出,更一審判決認定賴男犯案動機與賴的疾病雖具有一定關聯性,但他殺人時具有辨識與控制能力,不符減刑要件,判決沒有違誤,且量刑也已審酌各項因子,量處無期徒刑尚屬適當,至於未宣告監護,是因為賴男不適用《刑法》19條的減刑規定,依法不能施以監護處分,故駁回上訴定讞。

 

但其實在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期間,遭刺死的牙醫師王冠中的家屬,希望法官處以極刑,還予死者公道,去年5月向蔡英文總統陳情,蔡總統還回信感謝家屬的建議,並說「希望您能走出失去王醫師的傷痛,和我們一起來努力,強化對精神病患的照顧,並改進司法制度,以及相關的法制,給予社會大眾更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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