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正義】促轉會平反泰源事件5人槍決案 揹負50年的內亂罪名終撤銷

上報快訊 2021年10月02日 12:49:00
促轉會2日針對50年前的泰源事件不法判決案件召開平反記者會。(張哲偉攝)

促轉會2日針對50年前的泰源事件不法判決案件召開平反記者會。(張哲偉攝)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日針對50年前轟動社會的「泰源事件」做出平反宣告。泰源事件發生在1970年2月,當時6名遭關押的政治犯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與鄭正成籌畫獄中起義,宣告台灣獨立失敗被捕,除鄭正成之外,其餘5人遭當時總統蔣介石下令處死。促轉會認定該案判決是依時任總統的意志所做出的決定,違反憲政分立及司法審判獨立原則,屬應平復的司法不法案件,宣告撤銷5人罪名。

 

根據促轉會提供的資料,泰源事件是1970年發生在台東泰源監獄的事件,當時剛發生228事件,因228事件處理失當,陸續衍生出台獨運動。同年2月8日關押在泰源監獄的政治犯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及陳良等人,帶著「台灣獨立宣言」與文告,計劃奪取警衛槍彈、釋放監犯,打算逃,獄到外國電台向世界宣告台灣獨立。

 

5人在12天內陸續被捕,且遭當時的總統蔣介石下令處死,同年5月隨即遭到槍決,此事件因此被稱為「泰源事件」。

 

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2日召開「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張哲偉攝)

 

促轉會2日上午舉辦「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促轉會委員徐偉群、政治受難者蔡寬裕、江炳興胞妹江月瑋等人出席。

 

促轉會指出,本案初判、覆判均判5人死刑,蔣介石在看過本案「事實真相及處理經過報告」後、還沒看到判決前就已批示「槍決死刑」。葉虹靈表示,促轉會審視泰源事件審判過程,認定審判過程受蔣介石的意志左右,已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及審判獨立原則,且量刑過程並非謹守罪刑法定主義。

 

 

徐偉群也認為,判決將當事人的行為解釋為「著手實行叛亂」,已屬擴張解釋。此外依國民主權憲政原理,當國家權力的運作偏離憲政秩序,在別無其他救濟途徑的狀況下,人民可收回權力的授權,行使抵抗權,因此泰源事件的烈士行為,應屬抵抗權行使的一種。

 

泰源事件受難者團體代表蔡寬裕說,威權統治時期國民黨處理政治案件,完全是政治指導判決。(張哲偉攝)

 

出席記者會的受難者團體代表蔡寬裕說,在威權統治時期國民黨處理政治案件,完全是政治指導判決。雖然說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是有做總比沒做好,感謝促轉會還台灣社會公道公平。

 

江月瑋致詞時泣不成聲,江炳興的侄子說,江炳興的名字過去在家族中始終是難以啟齒的3個字,但他看過舅舅的遺書後,才發現舅舅是在大時代洪流裡,用生命喚醒自由的人,「在自由呼吸的年代,我舅舅的貢獻,非常難想像的」。

 

江月瑋(左)想起哥哥江炳興遭槍決慘死的過往仍泣不成聲。(張哲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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