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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案魏揚纏訟7年 更一審認政院已撤告改判公訴不受理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0月08日 14:29:00
被控占領行政院的魏揚(前排中)更一審獲認定已在行政院撤告範圍,有罪判決撤銷改判不受理確定。(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被控占領行政院的魏揚(前排中)更一審獲認定已在行政院撤告範圍,有罪判決撤銷改判不受理確定。(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8人被控鼓動數百名群眾,在同月23日晚間強行爬入行政院,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魏揚等人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一審無罪,但二審改判魏揚4月徒刑,有罪判決上訴三審後後遭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結果8日出爐,合議庭逆轉認為,魏揚等7人均屬先前行政院撤告的範圍,改判公訴不受理確定。

 

魏揚8日親自到高院聆判,他得知獲改判公訴不受理後表示,這個官司打7年了,會有這個結果,有點遺憾,原本希望透過審判去挑戰煽惑他人犯罪,「公訴不受理變成有問題的法律還是存在,只是法官選擇繞過爭議的方式來處理」。魏揚說,很遺憾最後沒辦法挑戰這個有爭議的問題。

 

2014年3月18日反對黑箱服貿協定的學生與群眾,衝進立法院佔領議場,掀起太陽花學運,隨後魏揚等人被控在3月23日晚間7時許,用擴音器號召數百名群眾夜襲行政院,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隔天魏揚等人被強制驅離並送辦,震驚各界。

 

行政院提告後,這起「323攻佔行政院事件」共有132人被起訴,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對126人撤告侵入住居罪,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至於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等人,一審則獲判無罪,但北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警員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則遭一審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二審時,高院改認定魏揚等7人煽惑他人非法侵入及妨害公務,不具必要性,也不在《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7人和另1名民眾共8人有罪,其中魏揚判刑4月,其餘5人分被判刑4月到2月不等,6人均得易科罰金12萬元到6萬元。

 

不過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憲法》雖未明文規定公民有「抵抗權」,但依國民主權的憲政原理,應承認抵抗權,日前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結果8日出爐,合議庭認為魏揚等7人屬於先前行政院撤告範圍內,改判7人公訴不受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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