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噬城中城】嫌犯「豆花阿姨」曾教唆丟汽油彈判7月 鄰居直呼潑辣:個性有夠差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10月15日 16:06:00
城中城大火案涉重嫌的黃女(圖)曾賣過豆花,有「豆花阿姨」稱號,但也被起底出恐嚇、妨害自由前科。(擷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城中城大火案涉重嫌的黃女(圖)曾賣過豆花,有「豆花阿姨」稱號,但也被起底出恐嚇、妨害自由前科。(擷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高雄鹽埕「城中城」大火案釀46人死、41人輕重傷,被懷疑涉重嫌的黃姓女子15日上午在警方派員加強戒護之下,前往雄檢複訊。而黃女也此案被爆出她其實前科累累,更曾因恐嚇罪被判刑7月。

 

「城中城」大火案釀重大傷亡,成為檢警重點調查案件,由於黃女、郭男這對情侶在火警前曾有過爭執,事後黃女證實自已確有在「城中城」大樓1樓,點起檀香驅蚊,並將餘燼隨意棄置垃圾桶,檢警將此舉列為起火可能原因,且黃女說詞反覆,兩人被列嫌疑人,移送雄檢複訊。

 

黃女(51歲)原名黃淑萍,2014年改名,因年輕時賣過豆花,有著「豆花阿姨」的稱號。據悉,黃女前科累累,曾犯下恐嚇、妨害自由、傷害、強盜等罪,還曾因繳不出罰金,易服社會勞役,卻因態度差,被建議以後不能再易服勞役;此外,她也曾教唆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

 

 

2011年間,黃女將機車借給一名未成年少女,少女無照行駛,不慎在高雄市河東路旁撞上一台停在路旁的汽車,導致機車、汽車皆有所毀損。

 

事後,因與少女母親李姓女子談不攏賠償金額,黃女為此教唆與她熟識的郭姓、薛姓少年,前往李女家扔擲自製汽油彈,造成住處騎樓地板和鐵門下方燒焦,鄰居發現後,手持滅火器撲滅火勢,無人傷亡。

 

李女報警後,警方順利將犯案少年逮捕到案,黃女則否認教唆縱火,高雄地檢署將她依公共危險罪、恐嚇罪起訴。不過,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以罪證不足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二審則改判黃女有罪,除採信少年證詞,是黃女要求他們做汽油彈,丟置李女家的說法,法官也認為,汽油彈丟擲在磨石地上,非易燃物質,且賠償金額不高,認定黃女並非要燒毀李女住處,而是希望藉此讓李女出面負責;因此,依恐嚇罪判刑7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黃女素行不良,城中城的鄰居也透露,黃女和郭男2人寄居在1樓茶具行後方的套房多時,而茶具行老闆洪男則表示,2人時常酒後起口角,問題不斷,更常呼朋引伴,深夜在茶具行內飲酒、聊天,讓附近住戶不堪其擾,報警多次卻勸導無效。

 

而住在城中城9樓的毛男則表示,這對情侶都是無業遊民,常常吵架,要分不分,且天天都到城中城1樓消磨時間,將小套房當成喝酒聊天的地方,直言黃女「個性有夠差、潑辣,一言不合就砸玻璃或瓶子,去到哪都和人吵架。」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