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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女法官LINE私訊+親密照「揪姦情」 男法官變抓耙子下場GG了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0月21日 16:14:00
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圖)偷拍女法官電腦螢幕其中相關私人對話紀錄,遭判刑停職。(取自明志科技大學網頁)

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圖)偷拍女法官電腦螢幕其中相關私人對話紀錄,遭判刑停職。(取自明志科技大學網頁)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因懷疑同辦公室女法官可能有婚外情,拿手機偷拍該名女法官電腦螢幕中私人對話相關紀錄,並向院長檢舉事後得知竟是起烏龍事件。該名女法官向蔡政祐提出妨害祕密罪告訴,蔡男一審遭判刑5月,高等法院仍認定蔡有罪,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另外,蔡男今年5月間遭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停職,目前仍待懲戒最後結果。

 

判決書指出,2020年5月25日曾姓女法官中午當時有事暫離辦公室,於是請同辦公室的法官蔡政佑代為處理公務,蔡男竟趁機觀看曾女與他人LINE對話紀錄,還有二人的親密照。蔡姓男法官懷疑曾女可能有婚外情,以自己手機拍攝曾姓女法官電腦螢幕上的LINE對話畫面,並告知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還提供拍攝的照片。

 

然而,院長事後調查後,曾姓女法官向院長表示雙方均已離婚,並非婚外情。院長轉告蔡男,但蔡男不信,又在同年6月17日下午,趁無人在辦公室之際,偷偷使用曾姓女法官公務電腦,再以手機拍攝電腦螢幕畫面約20餘張照片。

 

 

曾姓女法官擔心被調查,早就在座位後方裝設監視器,拍下蔡男偷偷使用曾女電腦的畫面。曾姓女法官提出妨害秘密告訴,並請求檢方搜索桃園地院。

 

案件爆發後,蔡男除面對刑事責任外,也遭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委員會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蔡男今年5月間已先被停職。

 

桃園地院今年4月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談話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及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罪,2罪合併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蔡男不服一審繼續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曾姓女法官出庭向承審法官哭著,並建請法院能對從重量刑,不要給蔡男緩刑。雖然,蔡男事發後積極尋求雙方和解,但未曾姓女法官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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