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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一審宣判】不只蔡正元要上訴 北檢「審慎研議」

上報快訊 2021年10月27日 14:45:00
「三中案」宣判,北院江俊彥庭長主持記者會說明判決理由。(陳愷巨攝)

「三中案」宣判,北院江俊彥庭長主持記者會說明判決理由。(陳愷巨攝)

「三中案」檢方起訴6人、審理3年多,北院27日一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等5人獲判無罪,僅前國民黨秘書長蔡正元獲判有罪。對於判決結果,蔡正元深表不滿,已表示會上訴,台北地檢署則回應會「審慎研議辦理」。

 

一審宣判後,馬英九發表聲明,對北院判決非常欣慰,但強力抨擊蔡政府以司法對他進行政治追殺。另一被告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同樣獲判無罪,張哲琛辯護人丁昱仁聆判後強調,判決結果證明三中交易過程並沒有不法,他尊重此一判決,也希望檢方能尊重判決認定,不要提上訴,讓糾纏15年的陳年舊案能就此落幕劃下句點。

 

 

台北地檢署在獲知判決後,僅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再行審慎研議辦理」,但也傳出檢方內部意見紛陳,有人認為,馬英九當時為中投公司、光華公司唯一股東國民黨的黨主席,並於交易案中居於實際決策地位,實質居於有價證券公開發行公司董事角色,一審卻僅以馬英九非中投、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不具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的行為主體身分,而判決無罪,因此檢方上訴二審的機率相當高。

 

台北地檢署在2018年7月起訴指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等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害,因此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無罪,審判長宣判時,說明無罪理由在於馬英九並非中投公司、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故不具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的身分,檢方舉證不足以使合議庭認定有罪。

 

張哲琛、汪海清部分,檢方也沒有辦法舉證有犯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的犯意及行為。在檢方無法證明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共同犯罪下,地院一審判3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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