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超級搖頭丸」咖啡包害3少年喪命 毒販躲過殺人罪定讞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10月29日 15:00:00
毒咖啡包(如圖)多以時下流行、常見的圖案作為外觀。(取自長榮高中官網)

毒咖啡包(如圖)多以時下流行、常見的圖案作為外觀。(取自長榮高中官網)

31歲的陳宇傑與同夥吳忠信、劉哲瑋等人於2020年組成販毒集團,兜售俗稱「超級搖頭丸」(PMMA)的毒咖啡包,3名少年施用後休克死亡。案經上訴二審,日前依販毒罪判陳男8年、吳男7年6月及劉男4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宇傑(31歲)、吳忠信(26歲)、劉哲瑋(24歲)組成販毒集團,每次以3萬多元向藥頭進貨130包毒咖啡,內含毒性猛烈,俗稱「超級搖頭丸」的二級毒品PMMA,每包成本250元,並由多名少年當「小蜜蜂」,出面以每包450元至600元不等的價格兜售。

 

 

不過,這些「小蜜蜂」們也會施用毒咖啡包,2020年5月23日,林姓少年施用6包咖啡包後,出現躁動、多言、全身發抖等中毒症狀,送醫後仍因中毒性休克死亡,但陳男等3人不以為意,仍持續販售毒咖啡包,導致周姓、鄧姓少年共同施用8包咖啡包後,於隔天(6月10日)上午死亡,死因是體內PMMA過量中毒。

 

一審由基隆地院審理,認為3名被告販售的毒咖啡包造成林姓少年死亡,構成販賣禁藥致死罪;事發後,應能認知若持續販售,恐會再度導致他人死亡,卻任由死亡結果發生,進而導致周姓和鄧姓少年死亡,故認定3名被告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等罪,判陳男、吳男各有期徒刑25年,劉男判刑19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吳忠信辯稱3人也有施用自己販售的毒咖啡,「覺得沒有問題」才找人兜售,無殺死買毒者的犯意。

 

二審並認為,林姓少年死於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中毒,而3名被告販賣的毒咖啡包及PMMA毒品代謝物均無這些成分,因此難以認定3名被告明知已出人命,卻仍繼續販毒予周姓和鄧姓少年。

 

二審也指出,3名被告與周姓和鄧姓少年僅一面之緣,甚或不認識,無證據足以證明3名被告能預見2名少年的體質,會有因施用毒品咖啡包過量而死亡的情形,否則,只要販賣毒品咖啡包,就能被視為殺人犯行。

 

高院因此認定3名被告不構成殺人罪,但招募未成年少年擔任販毒「小蜜蜂」,助長毒品氾濫,新興毒品流入校園,依販賣毒品、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判陳男8年徒刑、吳男7年6月及劉男4年2月。案經檢察官、陳男等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背法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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