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城中城大火案,11月1日傍晚公布懲處名單,高雄市消防、工務局13人遭記過調職。(湯森路透)
針對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輕重傷的悲劇。11月1日傍晚,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工務局長公布懲處名單,其中消防局有9人、工務局13人,分別記大過1次和申誡2次。
城中城大火事件,消防局長李清秀、工務局長蘇志勳日前請辭獲准,行政調查小組上月29日也公布調查報告。
高雄市消防局1日表示,此次懲處名單共9人,其中包含專門委員、大隊長、科長、組長、分隊長,及相關承辦人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記過1次之懲處,若為主管人員則一律調離非主管職。
高雄市工務局1日舉行考績委員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懲處名單共4人,其中包括,建管處前任、現任處長、課長及工程員,各予以記大過1次至申誡2次懲處。其中主管人員,除今年9月,才由養工處剛調至建管處的現任處長陳海通外,其餘皆調離主管職。
工務局表示,對於城中城大火事件已深切檢討,並於1日公告,未來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的集合住宅(H-2類組),自2023年1月1日起,皆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並預告將規劃「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等。
高雄市政府表示,該草案內容主要是針對民國84年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的公寓大廈,輔導成立管理組織,由工務局分類分期分區公告輔導暨補助計畫,落實公權力,加速管理組織成立與正常運作,以加強未來高雄市,老舊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