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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卸任仍有隨扈當保鑣 全台這樣的「特定人士」有8位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1年11月02日 16:46:00
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為內政部定義「特定人士」,配有隨扈。(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為內政部定義「特定人士」,配有隨扈。(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2日)早上因座車與民眾發生行車糾紛,爆發隨扈在街頭亮槍事件,讓外界好奇為何已無任何公職在身的他仍可配有隨扈?根據《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立法院提供的禮遇包括汽車、司機及一名隨扈。而除王金平外,據內政部今年5月初公布的資料,全台有29位對象派有安全警衛,其中21位是現任中央政府、院丶部級正副首長,8位為「特定人士」。

 

8位「特定人士」中,4位為已卸任副總統,包括連戰丶蕭萬長丶呂秀蓮及吳敦義;另外4位除了王金平之外,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李大維丶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已故總統李登輝的遺孀曾文惠女士,都在內政部名單內。

 

 

王金平今天(2日)早上前往新北市蘆洲區空中大學參與校慶時,因路途中與民眾發生行車糾紛遭到逼車,車上隸屬於保六總隊的警衛官基於維安考量,隨即路邊停車了解狀況,並在接近民眾車輛時亮出警察識別證與佩槍,儘管雙方未起衝突,但隨扈亮槍的舉動被路過民眾看見後報警,警方隨即通報圍堵。

 

根據《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第2條明確記載,立法院對卸任院長會提供三項禮遇,分別有辦公室、交通工具、司機及隨扈一名。辦公室部分,必要時得以大型委員研究室或承租方式代之,而司機為立法院現職人員調充,隨扈部分則函請內政部警政署調派,後面第3條也補充,除非卸任院長再任其他公職,且享有其他待遇,或因案遭判刑確定者,才不得享有上述待遇。

 

依據內政部主管的《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卸任享有禮遇期間屆滿之總統、副總統;卸任或已故總統、副總統之配偶;其他經內政部核定之人員。」條件,及定義為「特定人士」。

 

其中8位特定人士中,除了前副總統呂秀蓮配賦4位隨扈警官之外,其餘特定人士都由內政部為其配賦2位警官,王金平以內政部核定「特定人士」條件,外界解讀,王金平雖已無任何公職但在朝野間依然具有影響力。

 

此外,為維護行政首長人身安全,政府依規定為相關首長配賦安全警衛,並由保六總隊第二警官隊執行,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21位現任中央政府、院丶部級正副首長都配有隨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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