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8日下午要求清華大學,應立即終止與「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合約並撤離。(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媒體踢爆清華大學校友會與中國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並於新竹國立清大學設立「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獵才,此舉未經正當程序引發外界譁然。清大表示,教育部已發文,該機構立即停止使用並撤離,即起終止合約,並將依違反《兩岸條例》進行裁罰。
據《自由時報》報導,台灣清華大學校友會、中國廈門市政府和北京清華大學,於新竹清大校內設立「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進行技術研發和人才拉攏,校方第一時間澄清,機構不屬清華大學,校方也未知悉或參與其中運作。
教育部表示,2021年10月26日就有接獲陸委會來函,認為「新竹辦公室」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教育部隨後於11月4日函請清華大學,針對該新竹辦公室從事活動情形查察報部,此案將依兩岸關係條例第93條之3規定,並以違反該條例40條之2進行裁罰,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