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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疑在室內哈菸違《菸害防制法》 國健署:有實際影像佐證才能罰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11月11日 16:33:00
指揮官陳時中遭爆料在室內抽菸,國健署指出,要有實際影片證據才能開罰。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指揮官陳時中遭爆料在室內抽菸,國健署指出,要有實際影片證據才能開罰。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指揮官陳時中昨日遭爆料,疫情期間在室內無罩喝酒、唱歌,還點起香菸來抽,高歌影片更在網路瘋傳。陳時中今天(11日)在記者會說,大家都知道他有抽菸,但他那天有沒有抽「記不起來了」。國民健康署則表示,若在禁菸場所吸菸,恐違反《菸害防制法》第31條規定,最高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緩,但據影片內容,未看到陳時中抽菸,如有實際影像和地點佐證,會再請衛生局查證。

 

陳時中無罩參加聚會高歌的影片昨夜於網路爆開,畫面中不僅見他飲酒、唱歌,和旁人也沒有保持社交距離,後來甚至傳出陳時中在聚會時抽菸,把防疫規定、《菸害防制法》拋在腦後。

 

 

對於被控告在室內場合抽菸,陳時中今天在記者會上沒否認也沒承認,僅說,「大家都知道我有抽菸的習慣,不過那天有沒有抽,我實在記不起來」。他也坦言抽菸是壞習慣,應該要改,但改很久都改不掉。

 

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呂孟穎表示,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1項規定,餐飲店等公眾消費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違反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規定,處以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緩。若營業場所設有獨立空間吸菸室、或半戶外開放空間等不在此限。

 

呂孟穎說明,若接到民眾投訴,會請地方衛生局到現場稽查,但私人住宅則不受此限。針對陳時中遭爆疑似在餐飲場所抽菸,呂孟穎表示,爆料影片沒有陳時中抽菸畫面,因此難以作證,若民眾有實際影像和地點,會再請衛生局查證,「只是口述爆料很難對民眾開罰,這樣是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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