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炫耀文遭公幹】新北女警登「郡大山」涉違法砍樹生火 林務局喊查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11月19日 19:42:00
新北市1名高姓女警日前攀登南投郡大山,涉嫌違法砍樹生火,竟還高調貼文炫耀,遭林務局調查。(取自高女臉書)

新北市1名高姓女警日前攀登南投郡大山,涉嫌違法砍樹生火,竟還高調貼文炫耀,遭林務局調查。(取自高女臉書)

新北市新店分局一名高姓女警,日前到南投信義鄉攀登「郡大山」,涉嫌違法砍伐林木並升營火,甚至貼臉書高調炫耀,引來網友群起圍剿。林務局南投林管處表示,該行為涉犯竊取森林主產物、在森林區域內引火等罪責,已於15日函請保七總隊第六大隊通知高女到案說明。

 

林管處指出,當時接獲通報後,立刻派員前往事發地點勘查,現場曾有引火跡象,以及砍乏6株枯立木(死亡卻仍直立的樹),但實際砍樹和生火行為人,仍待進一步調查。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新北市新店警分局一名高姓女警遭踢爆,上個月到南投攀登「郡大山」期間,臉書貼文寫道「在林道27.5K左右處紮營。林裡的夜晚,伴隨著裊升起的營,實在是太滿足太開心了~」當中,還附上一張升營火照片,立刻遭到山友勸阻,網友還勸她這樣是違法,高女還回嗆:「由獵人指導生火,安全沒問題」,要網友別多嘴,後來高女知道要被檢舉,立即趕緊刪文,並撇清砍木生火的行為。

 

 

消防署也表示,此案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 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者將依規定,竊取森林主產物,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至600萬元;森林區域內引火,則可處12萬至60萬元罰鍰。林管處提醒,民眾登山時切勿引火、丟菸蒂、燒垃圾,須留意火種、注意用火安全,以免發生森林火災。

 

承辦警方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表示,初步調查,生火期間共89團、507人申請入山,其中包含高女,目前配合檢方指示,研判事發在10月22日,先過濾可疑人士,近期會傳喚高女等人製作筆錄。

 

根據新北市警察局上午指出,照片上這名女警,為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警員,事發後,高女立即將個人臉書內容刪除,並表示拒絕記者採訪,只透過分局對外表示,當時抵到營區時營火已升起,她只是湊過去拍照,對造成外界觀感不佳,感到很抱歉。

 

新店警分局表示,初步調查,高姓女警稱爬山過程中看到營火,才拍照PO臉書分享,否認砍木生火行為,也聲稱並不清楚是誰生的火。因目前沒證據,所以分局暫時不會懲處高姓女警,但會配合林務局調查,若後續確認高女違法,不但依規定做妥適處分,現階段將此事列入考評中觀察。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