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中)因強制性交罪遭判刑4年,30日解送花蓮監獄。圖為鈕承澤過往出庭畫面。(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導演鈕承澤3年前性侵劇組女助理,上訴三審後判刑4年定讞,今天(30日)入監執行解送花蓮監獄。他受訪時僅雙手合十,鞠躬簡短回應「謝謝大家,謝謝大家的關心」;花檢也聲明,鈕已於30日上午10點準時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即刻發交花蓮監獄執行。
鈕承澤遭判刑確定後,台北地檢署要求他11月2日到案服刑時,鈕承澤以戶籍已遷到花蓮,表示希望能在花蓮服刑;北檢因而囑託花蓮地檢署傳喚鈕承澤11月2日到案執行,他又以母親生病尚待安頓為由,聲請延後入監,花檢兼顧人道考量及刑罰執行效能,同意改期為30日入監。據悉,鈕承澤在遭判刑後,將戶籍遷至花蓮;花蓮監獄核定總收容人數為1530人,目前收容不到1500人,空間比起超收的北監及西部監獄寬敞許多。
鈕承澤30日上午9點57分抵達花蓮地檢署,身著白襯衫、卡其色長褲,戴著墨鏡進入署內法警室報到,並由執行檢察官、執行書記官帶到法庭,召開臨時偵查庭確認身分。過程受訪時雙手合十,鞠躬表示,「謝謝大家,謝謝大家的關心」。
鈕承澤報到後,檢方將開立執行指揮書解送花蓮監獄執行。花檢表示,110年度執助字第392號案件,鈕承澤已於30日上午10點,準時到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即刻發交花蓮監獄執行,一切過程平和、順利。
2018年11月23日,《跑馬》劇組女助理至鈕承澤住處參與聚會,當晚間9點多其他劇組人員均先行離去,獨留不勝酒力的女劇組助理,鈕承澤則不顧被害人反抗,性侵得逞;經該女助理提起告訴,此案才曝光。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鈕不服上訴,辯稱與女方有情愫,否認犯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鈕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沒有悔悟之心,駁回後維持一審罪刑。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已逐一說明證據採駁,未有違誤,量刑上也充分說明,9月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