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申請國賠50.72億成史上最高 喊話蘇貞昌重視工作權「復照給機會」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12月10日 16:10:00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10日跟律師到民航局提出國賠,求償50.72億元。(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10日跟律師到民航局提出國賠,求償50.72億元。(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認為民航局違法越權對遠航撤照,今天(10日)由律師蔡慧玲陪同,向民航局遞交「國家賠償請求書」,求償50.72億元,是《國家賠償法》自民國70年頒布施行以來最高。張綱維強調,交通部、民航局無心化解民怨,不得已而為之,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正視遠航員工工作權,給遠航復照重生機會。民航局則回應,收到申請後將依法辦理。

 

遠航於2019年12月12日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隔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並依法裁罰遠航新台幣300萬元。

 

 

不滿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遭撤銷,遠航董事張綱維和律師蔡慧玲今天到民航局遞交國家賠償請求書。張綱維指控,這項行政處分已非故意可以形容,而是惡意要置遠航於死地。他表示,當時的遠航確實有財務和管理上的疏失,但依《民航法》裁罰最高罰金的300萬元還不夠?更何況民航局違法撤照後,立刻展開對航空業的紓困,擺明將遠航排除在紓困名單之外,無視遠航上千位員工的工作權和家庭生計。

 

張維綱強調,他一再請求民航局、交通部正視員工權益,和解同意遠航復照,並漸進、符合規範再復飛,卻始終得不到善意回應,出於無奈,不得不在12月13日的最後期限前,依法定程序提出國賠申請。他也懇請行政院長蘇貞昌重視,並出來主持公道,遠航復照是利多於弊,還能創造遠航員工上千個就業機會,間接帶動下游產業發展。

 

遠航委任律師蔡慧玲則說,《憲法》15條人民有生存權、自由權和財產權,遠航要求復照是公司的生存權,考慮到廢照沒有收入,上千個員工當然只能解雇;也希望透過提出國賠,讓更多人知道公務員做行政處分時要小心謹慎。

 

蔡慧玲指出,這次提出國賠,也是希望民航局重新檢視廢照程序,讓張綱維可以讓遠航恢復營運、執照,並讓員工重新回到工作崗位;國賠部分進入協商程序,希望民航局可以進入協商,恢復一家航空公司,也讓離島居民有更多選擇。

 

遠航申請國賠內容,包括營業利益損失5.4億元、員工薪資8.6億元、固定資產與飛機閒置報廢損失13.74億元、無形商議損失20億元、與第三人違約責任損失2百多萬元。
 

民航局對此僅回應,收到申請書後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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