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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餛飩要價15萬!竊盜慣犯剛出獄又手癢 賊星該敗遇警長慘兮兮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12月14日 12:26:00
南投縣一名男子是竊盜慣犯,逛生鮮超市時將一盒45元手工餛飩偷偷放入包內,未付錢就離去,剛好撞見派出所所長遭帶回。(取自維基百科)

南投縣一名男子是竊盜慣犯,逛生鮮超市時將一盒45元手工餛飩偷偷放入包內,未付錢就離去,剛好撞見派出所所長遭帶回。(取自維基百科)

得不償失!南投縣一名男子是竊盜慣犯,9月到集集鎮一間生鮮超市購物,順手拿一盒45元手工餛飩偷偷放入包內,未付錢就離去,卻在店外撞見轄區派出所所長當場被發現,遂遭依竊盜罪嫌帶回。法院認為,男子剛出獄卻未學乖,加重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男子等於得付餛飩價格的3334倍,才能免於坐牢。

 

現年53歲的許姓男子,是竊盜罪的累犯,今年9月12日下午4點許,在超市內購物時選取數樣商品,卻把1盒餛飩藏放在隨身包包內,到櫃檯結帳僅付其他商品費用作為掩飾,未付餛飩的錢就離去。

 

男子走出店外後碰巧遇見派出所所長,所長一眼就認出許嫌是有竊盜前科的慣犯,見許男眼神飄移、神情有些緊張,遂問「是不是又偷東西了」?許男因為心虛坦承不諱,並拿出包包內未付錢的餛飩。

 

許男當下不斷求饒,並立即付清45元的餛飩費用,但因竊盜屬於公訴罪,依規定警方只能依法送辦,不得縱容。許男無奈之下只好跟警方回警所筆錄,最後被依竊盜罪移送。

 

 

因許男2020年因為竊盜入獄4個月,直到今年3月底才執行完畢出獄,卻不知悔改,於短時間又再犯下竊盜行為,根本是故意犯罪,法官考量先前的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裁定加重其刑責,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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