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前系主任沈子勝2018年任消防三等特考典試委員時洩題,47名考生被撤銷上榜資格。(擷自GoogleMap)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前系主任沈子勝2018年擔任消防三等特考召集人及典試委員時,考前召集警大消防系畢業考生「告知試題重點」,被廉政署查出有弊端後,考上的47名警大生遭考試院撤銷上榜資格,47人事後集體打行政訴訟提告考試院,要求恢復他們的上榜資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考試院處分無違誤,今天(16日)判決警大生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7名通過2018年警察特考三等消防警察人員國家考試的警大消防系畢業生,因為當時的系主任沈子勝擔任典試委員兼召集人,入闈審查試題獲悉「消防戰術」等4科目考題,在考前召集學生們集會並告知4科目試題重點,弊端經廉政署調查曝光,考試院處分撤銷47名警大生考試及格資格、註銷考試及格證書、擇期重考。
沈子勝被依妨害秘密罪法辦後,在法庭上認罪供稱,近年警大消防系畢業生國考錄取率不佳,他為了提高自家學生上榜率,避免被學校檢討,徇私洩題。高等法院審理後,判他1年2月徒刑、緩刑4年、應向公庫支付80萬元定讞;沈子勝另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今年2月判沈子勝降2級改敘。
47名遭撤銷上榜資格的警大生以「信賴保護原則」等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沈子勝洩漏考題,導致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考生考試及格的處分合法性基礎因而喪失,考試院並無不得撤銷事由,認定原處分並無違誤,判47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