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提告要求撤銷不予換照處分 NCC提5大否准理由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12月17日 16:36:00
中天新聞提起行訟訴訟,希望由法官撤銷NCC不予換照處分。圖為中天新聞台外觀。(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中天新聞提起行訟訴訟,希望由法官撤銷NCC不予換照處分。圖為中天新聞台外觀。(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020年11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中天因此被迫關台,於是提起行政訴訟,直指NCC聽證程序違法,請求法官撤銷不予換照的處分。台北高等法院今天(17日)上午開庭,NCC律師團備齊5個否准換照理由,最後承審法官要求NCC提出相關資料,將於2022年4月18日再開準備庭。

 

NCC律師團當庭透過投影片解釋5大否准理由如下:

一、屢屢違反法律規範,新聞專業難以落實。

二、內控與自律機制失律,未能維護新聞專業。

三、違反中天新聞自主公約,喪失新聞獨立專業自主。

四、未依2014年換照附款設置獨立審查人,遲至2019年7月才設置且未能發揮功能。

五、中天無法排除股東外部人介入。

 

 

中天律師則指出,NCC的聽證會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先是於聽證會前20日才「突襲」通知開會,讓中天僅剩10天時間準備,且聽證會沒有「預備聽證」程序,事後也拒絕再開聽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另外,NCC單方面找了7名鑑定人,卻未說明選任鑑定人的標準為何,不僅在會中不讓中天向鑑定人發問、詢答,又拒絕中天閱覽鑑定人的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平等。

 

中天律師進一步指出,中天想了解NCC對中天25件裁罰案的諮詢會議意見,但資料卻被NCC認定不能公開,也拒絕律師閱卷,痛批NCC「對中天換照申請,是先射箭再畫靶」,具針對性。

 

中天律師強調,中天換照涉及新聞自由與民眾知的權利,政府機關不能決定民眾要看什麼樣的新聞,應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喜歡中天新聞,如2006年時,NCC對東森S台採取原則換發方式,進行形式審查。對此,NCC律師表示,換照是依法審查,沒有形式或嚴格審查的區分,且聽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法

 

庭末,承審法官要求NCC委任律師針對NCC為何不同意中天律師團閱卷,及換照與新申請執照的審查標準是否有所不同等部分,提出相關說明,並訂定2022年4月18日再開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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