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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吊照竟還開車進出營區85次 特種情報調查官「被退伍」怒告遭駁回

上報快訊/黃潔文 2021年12月23日 11:42:00
吳姓前嘉義憲兵隊少校特種情報調查官酒駕被吊照,事後竟無照開車進出軍營85次,被勒令退伍,他不服提告被駁回。(擷自Google Maps)

吳姓前嘉義憲兵隊少校特種情報調查官酒駕被吊照,事後竟無照開車進出軍營85次,被勒令退伍,他不服提告被駁回。(擷自Google Maps)

又一軍紀敗壞!一名吳姓前嘉義憲兵隊少校特種情報調查官,休假時因酒駕被吊銷駕照,沒想到竟仍開車進出營區,且多達85次。吳男遭人事評審會認定漠視法令與及平日宣教,原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以處分2021年3月1日起退伍。但他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並無違誤,判他敗訴,全案可上訴。

 

全案源於,吳男在2020年1月16日晚上10點多休假時,把車停放在嘉義市博愛路二段與友愛路交叉口影響交通,經警員到場處理,發現吳男身上散發酒氣,準備實施酒測時遭拒,開單舉發;嘉義區監理所後來對吳男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

 

未料,吳男自被吊銷駕照後,仍從2020年1月19日至同年7月12日,無照開車進出營區多達85次,除被憲兵第203指揮部記大過外,也遭人評會決議考核不適服現役,並由陸軍司令部以原處分核定2021年3月1日起退伍;吳男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

 

吳男主張,駕照雖被吊銷,他仍需通勤進出營區,且無公務車可供使用,才無照駕駛。他還另指未就他有利、不利部分一併考量,有違客觀原則。

 

 

對此,司令部則表示,人評會審酌包括吳身為資深軍官,集合時卻經常遲到,平時工作管制績效也未達標準,更欠缺特別優良功績,並考量他具司法警察身分,對違法規範應更熟稔,卻酒駕還無照開車進出營區多達85次,才決議他不適服現役。

 

司令部強調,吳男親自赴人評會陳述,並經與會委員討論及投票表決後,由權責長官核定在案,司令部才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作成原處分核定他退伍,並未違反行政原則、正當程序原則及比例原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根據人評會會議簽到表、會議紀錄,以及嘉義憲兵隊在人評會前,對吳男個人背景、部隊表現、不當行止與獎勵彙整表、行為分析、心緒晤談等,認定原處分並無違誤,判吳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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