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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拉蒂惡少案偵結!主嫌張敦量依殺人未遂起訴 檢方求處重刑

上報快訊/陳玲 2021年12月24日 15:20:00
瑪莎拉蒂3惡少案偵結 主嫌甩耳踹頭辯「隨便亂打」!檢認證兇殘殺人未遂罪起訴。圖為男大生出院時與鍾榮醫療團隊合照。(資料照片/台中榮總提供)

瑪莎拉蒂3惡少案偵結 主嫌甩耳踹頭辯「隨便亂打」!檢認證兇殘殺人未遂罪起訴。圖為男大生出院時與鍾榮醫療團隊合照。(資料照片/台中榮總提供)

震驚社會的瑪莎拉蒂富少持球棒痛毆男大生案,台中地檢署今天(24日)全案偵結。檢察官認為張嫌等3人目無法紀、手段兇殘、危害社會治安重大、犯後避重就輕仍飾詞狡辯,未見悔悟,依殺人未遂、強制罪將起訴張嫌,同夥李嫌及陳嫌則依傷害罪、強制罪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對此,被害人母親得知後表示「可以接受」,但擔心漫長的審理過程最終能否還給家屬公道?她說,事發後,與兒子飽受身心煎熬,發現自己出現憂鬱、躁鬱癥狀,正尋求精神科醫師的協助。

 

彰化食品工廠富二代張敦量夥同友人,11月7日只因行車糾紛,竟將宋姓男大生打到重傷昏迷住院,檢察官胡宗鳴審酌張等3人僅因細故,即於往來車輛、行人眾多的道路旁施以暴行、目無法紀,且23歲的張嫌對被害人宋姓大學生的頭部猛力踹擊,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張嫌則辯稱,「我未特別對宋的頭部或身體致命部位攻擊,僅是隨便亂打」;共犯李韋霖(25歲)辯稱,「我未架住宋,我僅是將張及宋等人拉開,我未傷害宋,也未阻止被害人報警」;19歲的陳勁豪也辯稱,「我未傷害宋,也未拉住宋供張毆打,且我未阻止被害人報警,也未叫被害人下車」。但不為檢察官胡宗鳴採信,予以起訴。

 

 

中檢查出,張、李、陳等3 人於11 月7 日凌晨0時40分,共乘瑪莎拉蒂廠牌自用小客車,行經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與河南路3 段交岔路口處,與宋姓大學生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車內有1男3女友人)發生擦撞,因此心生不滿。由張持鋁棒與李、陳一同下車,嚇逼宋姓大學生下車,宋礙於張等人持有器械及威嚇等壓力而下車,張隨即以手臂勒住宋的頸部,將宋拉至上開瑪莎拉蒂廠牌自用小客車側邊察看車損,又將宋帶往一旁人行道,並對宋拉扯頭髮、搧巴掌及將宋推倒在地。同夥李、陳2人則架著宋,供張持續搧宋巴掌。期間,張嫌等人另向坐於車上友人恫嚇,「你們打電話試試看」,阻止他們報警,又大聲嚇逼宋的友人下車,被害人礙於張嫌等人持有器械,及甫在場實施暴行等壓力,因而不敢使用電話報警,並聽令下車。

 

宋姓大學生就醫後,緊急動了兩次手術,一度命危,目前雖已出院,但仍需持續復健。被害人宋母表視,只關心兒子身體健康與心理狀況,開庭前後的細節她無法跟兒子討論,怕再度刺激他,且兒子很少跟她說話,從他頭部有3個銅板大小的圓形禿,可以知道兒子承受的壓力,目前宋姓大學生的活動範圍侷限家中,可能因為內心恐懼,一直排斥走到戶外,原本雙眼就有300度視差,傷後出現斜視、看遠出現複視,醫師說需要觀察3至6個月,讓張母備感照護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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